这题目挺吓人的吧?如果你有这种感觉,那是因为你没做过编剧。
我在blog里看到有人跟我说,也想做编剧,并想交流这方面的心得。我心里便不是滋味。上周五与三位女编剧在一起接受杂志采访,我和其中一人聊着聊着就聊到轮奸的事了。她挺牛的,做过导演也做过制片人,对我说,谁也没想“轮奸”我,哪怕原作者是谁谁谁。我佩服她的勇气,但我知道,她一定也遭受过这种经历!
哪一位编剧没被轮奸过,请站出来!
没有!
多悲哀!
关于“轮奸”的定义我没查过专业资料,想无外乎就两点,一是多人参与施暴,一是违背受奸者的意愿。在你交上剧本那一刻起,你就要做好心里准备——被一圈一圈的人更改本属于作者的创作初衷。当然,我相信那一圈一圈人都充满善意,他们是为剧的品质做真诚的努力。但是,他们的善意只是建立在他们的“视觉”基础上,这就像男人在向女人施暴时,通常认为女人也需要这种欲望的宣泄。他决不会认为他会伤害到她,也没想过他并不了解她,从而已经伤害到她。
曾经有一制片人对我讲,“胭脂,什么时候你的名气像刘恒一样,你的稿子就没人改了!”我笑笑没说话。刘恒怎么了,你以为他的稿子没人改吗,只是有人在拉开拉链的时候先说一声,有人悄不言语地就把拉链给拉开了,而且迅速地就关上,你当时看都没看到。等你看到时,孩子早会打酱油了。
所以,我想说,如果你不想被轮奸,就写blog。
人生本就是一场被轮奸的旅程,痛并快乐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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