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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各档选秀节目激战正酣,各大电视台忙于与对手之间的竞争之外,与选手们的矛盾周旋也愈演愈烈。前有尚雯婕为解约的事情与天娱闹得不可开交,后有《快乐男声》广州10强选手之一雷诺儿因不签合约而退出比赛,这两天一个名叫三元武的组合也针对《加油!好男儿》发表了言辞激烈的声明。所有的问题都不约而同的指向了一个焦点:合约。
其实,关于合约的问题,早就存在于选秀节目与选手之间。所有的选秀节目几乎都规定参赛选手们在进入某个阶段之后,就必须与规定的经纪公司签约,否则将收回其继续参赛的资格。因此而发生的种种纠纷,也一直都让娱乐圈颇为头痛。远有周笔畅,近有尚雯婕,她们都因为合约问题而与天娱公司火花四溅。
所谓合约,就是合乎强者的要求,制约弱者的利益。对于那些经纪公司和参赛选手来说,经纪公司是绝对的强势一方,那么选手则理所当然的只能处于弱势位置。虽然说合约的宗旨是维护双方的利益,但是实际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他们的合约根本是不平等条约。这也是为什么在签约之后,经常会有选手因为合约问题而与公司谈崩。
看看尚雯婕毁约需赔付的违约金,竟然高达800万元,我们就应该知道这份合约到底有多么的不平等。800万元,这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绝对是不敢想象的天文数字,就算是拼死拼活不要命的干,也永远只能做这个数字的奴隶。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即便是选手顺从公司的意愿,乖乖的呆在公司不停的赶通告,他又能够赚到800万元吗?相信没有任何一个公司敢为此而打保票。那么,他们凭什么要求选手们倘若毁约就必须赔付800万元呢?
所有人都知道这份合约绝对的不平等,可是,那些选手们却不得不在合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因为节目有规定,不签合约就视为自动弃权,就只能够退出比赛。就像雷诺儿那样,不但必须退出比赛,还在半夜三更被人丢弃在郊外。或许,雷诺儿也不愿意退赛,他更不愿意在凌晨的时候被人遗弃,但是800万的违约金让他害怕,一个未知的前途也让他迟疑。经纪公司不能够给他保证,他却必须给经纪公司保证,这就是所谓的公平!
其实仔细想想,那些选手们也挺可怜的。一边是从小怀揣的成名梦想,一边是面临着未知的前程,当他们选择这个行当的时候,本身就已经十分迷茫。可是,在这种时候,那些经纪公司却将一份沉重的合约摆在他们面前。谁都知道,这种合约的利益大门永远只敞向公司,而对于那些选手们却没有任何的保障。
从表面上看,合约的主动权属于选手自己,因为签不签由他们自己决定;可实际上呢,经纪公司却牢牢的掌握着生杀大权。这就好比是一张“卖身契”。卖,就可以继续在舞台上比赛,可是请你接受所有不合理的约束;不卖,所有的不合理都与你无关,但是请你立即离开这个舞台。倘若你还想走得更远,倘若你还想在这舞台上实现自己的梦想,那么合约就必须得签!
可是,这合约是张卖身契啊!卖还是不卖,这真的是个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