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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上执意抢座的人要不要列入黑名单

(2015-07-03 05: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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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旅游

航空

黑名单

分类: 茂森林9杂文集
航班上执意抢座的人要不要列入黑名单

航班上执意抢座的人要不要列入黑名单



    航班上执意抢座的人要不要列入黑名单?媒体报道,7月2日晚,三名男旅客从深圳乘坐南航3575航班飞上海,登机后,三人未按登机牌入座经济舱,而是擅自坐到高端舱,并引起众旅客效仿,影响飞机配平。机组多次劝阻,其他旅客回原座。但三人执意抢占座位到上海。今天三人因涉嫌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被公安行政拘留5天,并可能进入国家旅游局的黑名单。三人执意抢占座位,影响飞机配平,是违反飞行器运营的违法行为,威胁航空安全。机组安全人员和警方依法有权对其训诫或者约束。
    近年来频发机上乘客影响航空安全事件。对此,我国应该建立航空“黑名单”,拒绝威胁航空器安全的人上飞机。依法制定黑名单,要全面考虑,接下来要有酌情取消黑名单机制。可以让他上黑名单,待变好后,也可取消他的黑名单。
    2012年4月的一天,哈尔滨的刘女士乘坐春秋航空公司的航班,对当时出现的长达8个多小时的延误不满,航空公司为了安抚情绪,对不满的乘客,当场给予每人200元的经济补偿。接下来,刘女士当年6月28日再次订春秋航空机票时,发现其已经被列入春秋航空的“暂无能力服务旅客名单”。这,是不是俗称的“黑名单”?一时间此举引发外界多重争议。春秋航空董事长王正华就此作出正面回应称,这是不得已而为之。“黑名单”旅客占比不超十万分之三。暂无能力服务旅客名单的推出,实为无奈之举。春秋只是对维权过度旅客提出了“暂无能力服务旅客名单”,但这并非“黑名单”。春秋航空定位于低成本航空,通过低票价让更多的普通大众坐得起飞机,在旅客订票时已书面明确告知旅客实施“航班延误不赔偿”等差异化旅客服务,得到旅客认可与同意才敢出售机票。但是,对极少数霸机罢乘,影响所飞航班和后续航班旅客正当权益、经劝说无效的旅客,公司相关部门经过严格审批流程,才列入“暂无能力服务旅客名单”。
    目前,我国民航法律、法规对“黑名单”并没有界定标准。如何认定某个乘客是航空公司暂无能力服务?首先,需由地面服务部提出并讲明原因,然后报公司的客服部和服务质量管理部核实,最后由公司CEO批准,所以比例非常小,在整个旅客中间占比在十万分之一到三左右。而且,旅客并非被永久取消乘坐春秋航空的资格。旅客本人确认春秋提供的差异化服务之后,即可恢复。
    春秋在旅客订票之前,都会以非常醒目的红色字体提醒旅客“延误不赔偿”等一系列差异化服务条款。但是,遭遇延误,旅客却对这一条款视若无睹,要求索赔,违背了自己的承诺。针对外界质疑、春秋是否有打击报复乘客之嫌,有关方面解释,“暂无能力服务旅客”,早在2007年就提出和实践了。哪有生意人去得罪旅客?绝不敢秋后算账。“黑名单”这个做法属于行业惯例,其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定义。而且,目前各航空公司均列明了拒绝运输或限制运输的各种条件。这也就是说,对于违反运输条件的旅客,航空公司可以拒绝承运。
    但是,《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从事公共运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航空公司作为服务普通旅客的运输企业,属于公共运输承运人,就因为乘客索赔的行为,就将乘客列入“黑名单”的做法有违上述法律规定。它虽然不是法律层面的“侵权”概念,可实质上却与拒载无异,限制了公民自由出行的权利。《合同法》中对于“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并没有进一步的司法解释。从目前的理解来看,应该包含旅客和航空承运人在某种条件下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双方都认可的合理标准。
    黑名单,为什么引发争论?将旅客列入“黑名单”,航空公司如果未与旅客做出解释和说明,导致旅客购票直接遇阻,势必会引发变相“拒载”的猜想。对此可以借鉴外航经验,寻找更加妥帖的处理方式。如,像美国西南航空这样的廉价航空公司,也有“黑名单”制度。有一名旅客搭乘美西南的航班以后,就提出他不喜欢登机程序、空服人员的服务态度等等。西南航的总经理菲尔普斯认为这名旅客可能确实不太适合作为西南航空公司的乘客,但并没有把他直接加入“黑名单”,而是给旅客写了一封信,提到了这些问题,婉转地说公司的服务可能达不他的要求,建议旅客可以选择其他航空公司。当然,如果旅客下次还是愿意选择这家航空公司的航班,那坐飞机之前,可要签署一份“承诺书”才行。
    黑名单,实际上反映的是航空公司跟旅客的关系问题,国际上一些航空公司也有类似“黑名单”的做法。航空公司作为服务、经营的主体,工夫要下在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旅客的满意度上。当然,乘客也应当注意一下,依法、合规、恰当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目前,除春秋外,国内其他航空公司对过激维权旅客尚未启动“黑名单”举措。遇到旅客占机、霸机等过激行为,仍然以劝说为主,并按照法律程序处理。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乘飞机出行,而航空公司等民航单位与旅客之间的矛盾也渐渐凸显,尤其在遭遇航班延误时,每每在这个时候随之而来的是民航是否建立“黑名单”制度的争论。在不断发生旅客冲击跑道、民航员工被打事件之后,设立“黑名单”的想法呼之欲出。
    究竟“黑名单”需不需要建立?哪种行为要被列入“黑名单”?公众对于建立“黑名单”的态度如何?调查发现:绝大多数投票者对于“黑名单”制度的设立持赞同态度。业内和旅客分别仅有3%、6%的投票不赞同设立黑名单制度。殴打工作人员是双方公认的最应当列入“黑名单”的行为。毁坏机场设施、飞行器、空中扰乱飞行秩序、煽动旅客闹事等行为普遍被认为要列入“黑名单”。在业内和旅客的投票中都处于第二、三、四位。
    由于受前期发生的多起旅客冲击跑道、拦飞机等事件影响,许多投票者留言建议此类乘客也应该列入“黑名单”。
    航空公司等民航单位要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也是多数调查者留言中提及的。民航人在规范旅客行为的同时也应该反思自身服务的不足,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方能构建融洽的双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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