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员谈MH370的初步报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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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员谈MH370的初步报告。马来西亚交通部5月1日发布了包含马航MH370飞机驾驶舱与吉隆坡空中管制中心的通话声音记录、马来西亚向国际民航组织4月9日提交的《初步报告》、MH370在3月8日1点38分至6点14分的飞行路径图和飞行动作、航班货运清单、登机人员名单及座位号等信息。《初步报告》详细披露了MH370航班的各项技术参数,以及航班失踪及搜救的详细情况。在报告的最后,马来西亚交通部向国际民航组织提出了安全建议:建议国际民航组织评估在商业航空运输中引入一套实时追踪定位系统的可能性。
实际上,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在4月24日就播出对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的专访。纳吉布说,马来西亚政府计划下周公开一份有关马来西亚航空公司MH370航班的初步报告。纳吉布已经指示一个内部专家调查组研究这份报告。马来西亚总理办公室说,纳吉布同时要求内部调查组研究下周是否能公布其他信息。纳吉布在采访中强调,本次马航客机失联事件“异乎寻常”、“前所未有”,整体情况与2009年法航447空难“非常不同”。 接下来,据CNN报道,有关马航客机失联的初步报告已经递交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只是尚未对外公开。国际民用航空组织说,初步报告提出一条安全建议,即航空业需要考虑引入对商业航班的实时追踪系统。法航447航班2009年失事后也曾有类似建议。 实际上,笔者认为,MH370的初步报告还应当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加强地面的护照检查制度,不能松散。因为,NH370有关人员,甚至没有检查国际刑警组织的失窃护照数据库。虽然这也许没有影响到本次事件的后果。
第二,加强飞机失去联系后的信息管理问题。这次,因有关问题,人们的希望一次次燃起,又一次次落空。人们无从分辨哪些信息是真实的,哪些信息是虚假的,一头雾水。
第三,我们有必要重新探讨一下驾驶舱舱门问题。加固驾驶舱舱门是抵御9·11式劫机者的办法,但是在使用洗手间、餐饮休息、长距离飞行中驾驶员轮换等情况下开启舱门,则使舱门的作用打了折扣。而驾驶舱内的人可以不让任何人进入。就在上个月,埃塞俄比亚航空公司由亚的斯亚贝巴飞往罗马的航班上,副驾驶把机长锁在驾驶舱门外,劫持飞机飞往瑞士寻求避难。
第四,要经常检查飞行员的精神健康。最好每三个月一次。有飞行员抱怨说,以自动驾驶仪进行长距离飞行极为无聊,并会造成偏执和压力等问题。目前人们有关长距离飞行对飞行员影响的研究还不够,而且就此而言,宇宙和太阳辐射对机组人员的健康影响也有待考察。
第五,任何机上人员都不应有权限关闭ACARS(飞机通讯地址与报告系统)或应答器。飞机制造商在飞机设计、制造时,就应当考虑这个问题。
第六,国际航班的航空安全员问题。澳大利亚等国政府曾减少这方面的投资,因而目前可能只有不到5%的国际航班上配有航空安全员。如果马航MH370航班配有航空安全员,那么事情也许会有转机。当然前提是安全员能够打开驾驶舱舱门。
在多数情况下,这种初步报告会得到公布。因为这是一份失事声明,即发生了什么。如果存在争议、或难以确认的事,接下来可以删除。可不写入正式调查报告。
马来西亚当局眼下对马航客机失联的调查和表达,都十分谨慎。媒体报道多源自内部消息人士,但报道后又无法得到官方确认。马来西亚政府否认隐瞒消息,坚称发布调查相关信息需要经过确认且应保持谨慎。纳吉布同时强调,马来西亚政府尚未准备正式宣布马航客机失事。“在特定时候我会这么做,但现在我觉得我需要考虑亲属们的感受。”
纳吉布在3月24日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宣布MH370航班“终结”于南印度洋。当时也没有使用“坠毁”、“失事”一类的词汇。
现阶段在澳大利亚西部印度洋海域搜寻MH370航班的水下搜寻行动,似乎没有成果。这意味着,要找到MH370航班踪迹,或许需要花费数年时间。
澳方4月25日声明说,截至当天,“蓝鳍金枪鱼”已完成水下核心区域搜索任务的大约95%,只剩下最后大约10平方公里的区域。
下一阶段如何搜寻、是否投入更多水下航行器?马方在MH370的初步报告中,应当提及。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航空事故调查规定、也就是民用航空公约的附件13里,规定了要有一个初步报告。接着,还有一个最终报告。因为没有找到飞机残骸,所以只能是初步报告。这个初步报告内容只能根据现有相关数据进行推断,所以不可能是对整个事情的最终的认定。原因是飞机残骸没有找到,黑匣子没有找到。这跟马航的相关赔偿应该分开看,因为有关的事故调查报告跟赔偿有关系,但不是全部赔偿都依赖有关的事故调查报告。为什么这么讲?根据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3、航空器事故调查报告,主要目的是用来在后期分析事故的原因,预防和避免以后发生同类的事故。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能在法院作为证据用。但是因为有这个事故调查报告,肯定会认定事故发生原因,分清有关责任。乘客和乘客家属方面,希望把这个作为证据用。但是在不同的国家对这个有不同的要求,比如美国,事故调查报告部分的事实或者原因结论,有的可以作为证据被法院采纳,有的还不能。
1944年。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又叫做芝加哥公约。
因为国际航空要发展,比如说从美国洛杉矶飞到北京,北京飞到德国的法兰克福,这个民用航空活动的开展,很大程度有赖于芝加哥公约,国际民航组织第一协调民航关系,协调各国民航方面的做法,制定统一的标准,让民用航空能够有序安全的发展。这里面,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标准很重要,前面提到国际民航公约的附件13,当时制定国际民航公约的同时也制定一些附件,现在已经发展成18个附件。对国际航空活动、包括技术和制度都做了规定。比如跟马航事件相关的搜寻救援、事故调查,它都制定了相关附件。如,飞机失事情况下怎么开展搜寻、救援?附件12里做了明确规定。作为国际民航组织,第一要协调国际民用航空关系,第二要制定统一标准。第三还要协调制定有关民用航空方面的公约,比如这次马航事件涉及的蒙特利尔条约,就是在国际民航组织的组织之下制定的公约。
因为是国际组织不具体参与航空调查,但是制定了调查的程序和标准:一般发生空难的相关国家,都会按照这个标准程序做,并且还要求在事故调查完毕以后向国际民航组织提交一份事故调查报告,报告中有事故发生的原因,在哪些方面采取措施,然后国际民航组织根据建议进一步完善他所制定的法规、标准和程序,这样就可以在以后避免类似的事情的发生。
国际民航组织主要是用法规的制定、标准程序的制定,来避免以后类似的事情发生。
我们现在看到马航已经向国际民航组织报了初步报告,等这个事情有了最终报告提交以后,如果是飞机设计方面问题,国际民航组织会向飞机制造国美国波音公司提交建议,请在这方面进行改进。下一步如何搜寻MH370的黑匣子?这里有很多技术问题,一方面有相关的国家去协商,大的方面,比如说中国政府和马来西亚政府、澳大利亚政府协商,另一方面要考虑技术层面问题,因为电池耗尽没有信号怎么寻找,比如说需要飞机制造商美国波音公司的帮助。黑匣子的获得与否,对飞机事故调查非常重要。因为我们在飞机坠毁以后要调查清楚飞机坠毁的原因,唯一的依据就来自黑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