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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官员酗酒导致死亡的背后

(2013-11-10 23:31:09)
标签:

酒文化

公款吃喝

陪客醉酒当场死亡

官场酒桌

杂谈

分类: 茂森林9杂文集

 

 

 

    据媒体报道,近期,黑龙江严肃查处547起顶风违纪案例,通报424人、调离岗位7人,对一名参与喝酒致陪酒人死亡的副省级干部,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的处分。
    前期,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确实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很多地方公务宴请都被取消了,一些酒店上座率明显下滑。不过,从各地所查处的案例来看,却也不乏顶风违纪者,之所以屡查不止,可能与处理偏轻有关系。有的地方,对这类案件的“严肃查处”是为了应对浪潮,实际上,有关的处理触不到痛处,起不到预期的震慑作用。如,上述参与喝酒的副省级干部,致陪酒人死亡,应该算是一起恶性事件。如在国外,这种官员无疑要引咎辞职。黑龙江的有关“严肃查处”,只给予这名副省级干部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的处分。接下来,有关的通报,连这名副省级干部的名字都不点,这,多多少少,给了人“刑不上大夫”的感觉。难道说,陪副省级领导喝酒时在饭桌上阵亡,能算死得其所?

    有人说,领导找下级喝酒,是联系群众,是继承中国的酒文化,处理那么重干吗。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陪官员酗酒导致死亡。近年来,这种新闻屡见不鲜,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这种官员,乘座公车,四处公款吃喝,花样不断翻新。且愈演愈烈,酣畅淋漓,一醉方休。老百姓说,他们坐的是一栋楼,喝的是一头牛。意思是说,他们坐的公车,价值相当于一栋楼,喝的杯中酒,价值相当于一头牛。对这种腐败现象,有人见怪不怪,还美其名曰,是继承中国的酒文化。接下来,直到陪官员酗酒导致死亡的事件接二连三,屡见不鲜,闹得沸沸扬扬。

    如,2008年河南省信阳市新县计生委党支部书记郭世忠,因喝酒,凌晨1时左右死在了该县县委办公楼旁的娱乐场所,后被记三等功。2009年7月的一天,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局副局长金国庆,在陪客吃饭过程中,因饮酒过量导致心脏病突发死亡。2010年3月的一天,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邮政局女员工陪局长喝酒后死亡,家属获赔22万元。2012年2月份,盐城市阜宁县一财政所长,陪地税局领导干部喝酒后死亡。2012年3月15日,吉安市公路管理局行政办公室主任尹飞宇,因陪客醉酒当场死亡。公路局赔其家属75万元。

  如果官员喝酒是为了个人私事,酒后死亡或许不会成为街谈巷议的热点,但遗憾的是,上述这些以及未披露的更多的官员都是死于“公务陪酒”。

  中国源远流长的酒文化,在此时此刻的官场酒桌上,已经彻底变了味。陪领导喝酒,你不全心全意,是不行的。此时此刻,领导特别能察颜观色,稍有保留,领导就说你是:“能喝八两喝半斤,这样的干部不放心”。如果你以命拼酒,领导就及时开玩笑说,“能喝半斤喝八两,这样的干部要培养”。这种官场酒桌上的腐败现象愈演愈烈,导致一些单位在选择主管接待的办公室主任人选时,考察标准之一,是这个人的“酒量”行不行。

  陪官员酗酒导致死亡的背后,是腐败催生和造就了人们深恶痛绝的公款吃喝。尚未完全公开的地方公务接待费用,目前无从计算。正是在这种接待、吃喝中,不该办的事办了,不该拿的拿了,不该要的要了。要想“办成事”,不喝好不行,“喝酒就是工作”,得到了一部分领导的赞同和身体力行,于是就有了“革命小酒天天醉,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于是陪酒死亡算“工伤”、可以给“三等功”,可以用“公款赔偿”,就不足为奇了。两个月前,浙江一位受害于“官场酒文化泛滥”、相信明规则的母亲,不经意地将一次微博诉苦变成了一场上访,随后在被潜规则教训的情况下,深感懊悔。

  酒文化在官场的变味,源于腐败风气。官场酒文化泛滥的势头,是比较浩荡的。过去的先烈抛头颅洒热血,为人民谋幸福。现在的官员则是奋斗在酒桌上,为了迎来送往不得不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公款吃喝与官场酒文化泛滥之风,该悬崖勒马了。我们对官场酒文化泛滥之风进行整治,不仅仅是为了减少一点“工伤”,减少一点“公款赔偿”,而是为了反腐败。

 

 

 

青春期性教育专题片共190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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