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央视报道,美国国会山警察及特工处人员3日击毙一名冲撞白宫外路障的女子凯里,在美国引发争议。美国国会山警察是不是过度执法?是否涉嫌过失杀人?笔者对这种事相当感兴趣,接下来,研究了有关资料。笔者认为,美国国会山警察及特工处人员3日击毙凯里一事,应当介于违法与合法这两者之间。这件事在美国引发争议,是理所当然的。
3日,国会山警察及特工处人员在追捕凯里时共射击了26发子弹。根据美国多数执法部门规定,只有当执法人员确信生命受到威胁时,才被允许使用致命武器。笔者多次观看了有关视频,从有关视频看,凯里驾驭小车冲撞白宫外路障时,相当猛烈,受到阻拦后,又横冲直撞,如国会山警察及特工处人员躲避不及,有可能被凯里驾驭的小车撞死或撞伤。这,可视为执法人员的生命受到威胁。在接下来的追捕过程中,凯里驾驭小车继续横冲直撞,沿途的执法人员和群众的生命受到威胁。
曾起诉警方不当行为的律师大卫·海恩斯表示,尽管凯里当时的行为很古怪,但并不能成为执法人员射击的理由,而且凯里没有携带武器。
笔者认为,这种说法,也有一定道理。如果美国警察及特工处人员在追捕凯里的过程中,不射击26发子弹,能通过适当方法逼迫凯里停车,接下来生擒她,这,当然是上策。但是,万一,凯里驾驭小车横冲直撞祸及无辜的群众呢?有关律师是不是又要起诉警察及特工处人员失职?
幸好,据美国全国广播公司4日报道,华盛顿警方正在展开有关的调查,接下来,再确认国会山警察及特工处人员在追捕中使用致命武器射杀凯里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笔者的以上分析,权且是一种新闻时事评论,仅供网民参考。对有关问题,华盛顿警方正在展开调查。最终,要以华盛顿警方的有关正式调查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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