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保田,1952年生于北京,祖籍山东。笔名公平、智慧灯等。北京作家协会作家、“北京小小说沙龙”副秘书长。北京市丰台区作家协会副主席。1980年开始发表作品,至今已在多家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出版过自己的小说集《李保田小小说一百篇》。 今天,我接到新浪圈子的通知:“李保田(blog)”已经成功加入您的“文学博客丛书圈(进入)”圈。
2007-9-8
15:20:10
这位李保田声明:本人不是那个电影演员李保田,就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一个普通的文学爱好者!给博客起名为“李保田”并不是我沽名钓誉想利用那个电影演员的名气来增加我的点击率,而是本人真的就是叫这个名字啊!怪就怪当时父母给我起了个和那个演员相同的名字。
希望大家再不要把我当成那个演员李保田了,谢谢您了!
李保田内心独白:
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我要用我灵魂之笔蘸着我的心血,为我所尊重的广大劳动人民鼓与呼!
<岁月如歌>,是李保田最近发在博客上的一篇纪实散文,为了让好友们进一步了解李保田优美的文笔,现转载如下:前几天在西单商场购物,忽听身后有一女子叫我名字。声音很是悦耳。转过身来定睛一看,原来是分别了三十多年的小学同学毕爱芳。她和她十八九岁的女儿正在上下打量着我们呢。当时我既吃惊又尴尬,一时不知要说些什么才好。
当年我认识的毕爱芳,是北京空军某部一团长的女儿,比我大两岁。长得比我高大,梳着两条黝黑闪亮的长辫子,大眼睛,白眼球略微有些发蓝。她很有气质,而且身上总是散发着一种不可言状的清香味。五年级我和她是同桌,彼此很要好,也偷偷抄了她不少作业。我曾经把家中石榴树上那个最大的石榴偷偷摘下来当着许多同学的面献给漂亮的她,她当年也悄悄地送过我她父亲在部队里分发的压缩饼干和她自己舍不得吃并且散发着雪花膏香味的香甜月饼。她不像我那样明目张胆,而是悄悄地偷偷摸摸地不露声色地将她的礼物赛进我的口袋里,绝不让第三个同学知道。
那时侯我经常到她家去写作业,原因是她家住三楼。我很愿意上楼梯。但是,我很不愿意见到毕爱芳的爸爸,因为她爸爸总是满脸的“阶级斗争”。记得有一次我正在她家写作业,刚写了一半,她爸爸突然回来了。我一看见他满脸严肃的样子,立即抓起书包,夹着尾巴就逃。毕爱芳见我那副狼狈相,急忙追下楼来问我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说我怕她爸爸。她一听我这话气得使劲拧了我一把,生气地说:“我爸爸也不是老虎,能把你吓成这个样子?”说完,她掏出两个大白杏企图诱惑我回去。尽管当时谗得直流口水,但我还是兔子见狼般地逃跑了。
由于我当时没给她面子,气得她好几天不理我。那些天我心里感觉空荡荡的。直到后来我带她去芦苇荡里掏了一回野鸟,她才对我露出了笑容。
那年冬天,班主任组织我们全班同学去天桥电影院观看故事片红日,毕爱芳到我家找我,我们俩是一起坐公共汽车到的天桥。是她买的车票,我们比其他同学提前到了半个多小时。我买了一串冰糖葫芦,她争着要吃第一颗红果。为了感谢她给我买了汽车票,我就依了她。她抢先吃下第一颗红果后,就强迫我吃第二颗红果,我也依了她。就这样,她一颗我一颗不一会就把那串糖葫芦消灭光了,而且吃得很开心。
在我们俩分吃糖葫芦的时候,有一对中年夫妻从我俩身边路过。我听见那个女的笑嘻嘻地对身边的男的说:“你看你看,这两个孩子真有意思。”那个男的漫不经心地说:“小孩子嘛就是单纯。”毕爱芳侧目瞄了我一眼:“听,人家说咱们呢。”我傻了吧唧地说:“他们管得着嘛,买糖葫芦也没花他们的钱。”毕爱芳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你傻!”我不以为原。确切地讲,当年我确实不开窍。
离入场还有十多分钟,同学们陆续来到天桥电影院门口。不知怎么回事,那天我特别想讨好毕爱芳。抓紧时间,我又花了一毛钱买了一串糖葫芦,举着它,谁也不让,在同学当中挤来挤去,满世界寻找毕爱芳,想和她像刚才那样共同分享。但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她突然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冰冷地拒绝了我的要求。当时,傻得透顶的我不但不知趣,反而以为她是在和我客气,非要她先吃第一颗红果不可。结果我终于把她惹怒了,只见她俊俏的圆脸变得通红,杏眼一瞪:“不稀罕,讨厌!”于是我的举止招来同学们的哄堂大笑。我被气疯了,将糖葫芦扔在地上狠狠地跺了几脚!
结果那天我连电影也没看好,一直在生毕爱芳的气,我不明白,为什么刚才还和我那样亲热的毕爱芳突然变脸,当着这么多同学的面让我下不了台。
第二天早上下了第一节课,班里坏得出奇的同学“胎里坏”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好像对我说”五个字。他问我:“你认识这几个字吗?”我当时不知是计,回答:“怎么不认识?”于是我就读给他听。“胎里坏”狡猾地挤着绿豆眼儿说:“倒着念呢?”接下来我又按照他的要求念了一遍。这一来可糟透了,立刻引来了同学们的大声嘲笑。当时我发现全班同学当中只有毕爱芳一个人不吭,皱着眉头一言不发。当时的我什么也不懂,真是天下第一号大傻瓜!
到后来我才渐渐明白了一些事理,感觉女孩们毕竟要比男孩子成熟得略早一些,但那是好久以后的事了。
记得有一次我和毕爱芳在一起写作业的时候,她发现我的一道算术题做错了,我就叫她帮我改正过来。于是她就趴在我的双肩上,用她那热乎乎硬梆梆的胸部紧紧地贴着我的后背,攥我的右手进行验算。当时我能感觉出她的心脏在“怦怦”地跳动,特快!我脖梗部,能感觉到她温热的鼻息声。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产生其他任何感觉。那是我结婚以前唯一的一次与异性身体的接触。
直到我长大成人之后才渐渐意识到:毕爱芳当年如此对待我,可能是喜欢我吧?
我十四岁那年的春天,毕爱芳父亲所在部队换防,因此她就转学了。临分别前她打扮得非常漂亮,风风火火地来到我家想要我一张相片留个纪念,并且拿来一张她戴着大队长符号的全身照片,要送给我。因为我当时在生她的气,就拒绝了她的要求而且也没送她相片。气得她眼泪直在眼眶里打转,说了两遍“你就傻吧,将来有你后悔的那一天”,说完,便头也不回地哭着跑了。
从此后,我们一分手就是30多年,再也没有任何来往。也是缘分,今天她终于和我又见上了一面。如今,我们已经是50多岁的人了,岁月不饶人哪。当年我们发生那些事情的时候,年龄比我们儿女现在的年纪还要小得多。我真佩服毕爱芳超人的记忆力,否则她不会轻易在茫茫人流中认出我来的。我面前的她高大丰满,眼里充满了火辣辣的热情。她的女儿亭亭玉立,光彩照人,全身散发着青春的馨香……
我终于从童年的绿色回忆中返回到现实中来,不禁有些后悔:假如我当年不是那样傻,假如我当年留下了她的地址和相片,假如……的话,我们的生活或许是另一个样子,站在我面前的这个女孩就不叫我“叔叔”,甚至她还可以姓李呢。
(李保田:谢谢圈主批准我的加入!谢谢您还专门为我的加入在您的博客里写了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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