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IT/科技 |
迄今为止,iPod已经卖出约一亿台,为股东创造了近千亿美元的巨大利润。有评论认为,乔布斯是个善于创新的艺术天才,他能把三流的芯片进行一流的包装,进而轰开市场一举成名。事实上,iPod发布之时,MP3市场早已是杀气腾腾,也已有了其领域内的“霸主”。若干年后,这个“艺术家”谱写了新的剧本,那就是在MOTO、三星、索尼爱立信等品牌垄断手机市场,拥有无数忠实用户之际,推出了苹果的首款手机“iPhone”,再次让世界为之一震,成为这个夏季难得的,令人翘首期待的产品。
我问过很多使用过苹果产品的人究竟喜欢iPod什么?回答几乎是一致的:时尚。若是再追问,他们会告诉你这种时尚意味着巧妙的设计和精致的做工。如今,大家好像又都希望拥有一台iPhone,据说那玩意儿能让人感到很有面子。一些商务人士说,有了它将来我出差可能就不要带笨重的笔记本了,因为iPhone本来就是一台亚笔记本。
从iPod到iPhone,苹果两次化腐朽为神奇的表演,给我很大的启发:那就是创新的张力。
诚然,你可以嘲讽乔布斯用三流的芯片,但人家就这么做出了令人欣赏的产品;你也可以指责iPhone的种种不足,但你不能否认,苹果已经以其巨大的创新张力,征服了这个挑剔的世界。
想当年,有多少MP3厂商在市场上拼杀?刀光剑影中,丝毫没有磨损iPod风靡全球的锋芒;看如今,有多少手机可以拿秤称论斤卖的时候,如何理性冷静的消费者,也难以抵挡iPhone这个夏天的持续高温,因为它与大多数手机都不一样,它靠精致和功能强大取胜。
为了感受科技的新鲜气息,我可能是换手机最勤的那一族了,大约每半年就会更新一款。说句心里话,我至今还没有发现一款让我感到完美的手机。一个最大的原因就是,现在手机的设计越来越趋于同质化,大家你学我,我学你。外观和功能简直没有什么两样。过去,你把牌子盖住,你能从一堆手机中分出是谁家的产品,现在恐怕很难。
然而,作为苹果公司的第一款手机产品,iPhone一面世,就立刻让人感觉到它独特的个性魅力。它之所以能让诸多成熟产品大惊失色,只因为它的创新,那是一种不屑于模仿的孤傲,和带着深深“苹果”烙印的优雅,无论是外形、操作手感还是性能,iPhone都有着与苹果过去产品一脉相承之处,散发出一种浓郁的“苹果”味道。外形上,它周身稀缺机械按键,与苹果的其他消费电子产品一样,以简洁易用为最高宗旨。与iPod一样,它有着极好的手感,有人评论这是一款“性感尤物”。操作上,它再次体现了“苹果”产品的贴心和人性化。乔布斯对iPhone触摸屏评价道:用起来真像魔法一样,准确度比现有任何显示屏都要高得多。它会自动跳过错误按键,可以说是超级智能的。性能上,iPhone理所当然地继承了iPod在音乐方面的所有优点,用iPhone欣赏音乐不仅仅是听觉的享受,视觉效果同样是非常好。
美貌与智慧并重,正是这种独特的品位,使iPhone的创新有了一种品牌的张力,让人不得不产生一种想要拥有它的冲动。
我经常会和一些国内外的消费电子企业交流,它们给我一个极强的印象就是,消费电子非常难做,这是一个更新换代快,而且竞争异常激烈的行业。像手机企业,一年推出的几十款中,可能只有几款能赚钱,其他的基本上不是持平就是亏本。假如你要做这几款产品的推出者,唯有创新。
创新或许不能让一个死亡的企业重生,但不创新一定会让一个活着的企业死亡。如果你感到市场开始不好做了,学学苹果公司吧。
前一篇:感受细微力量的巨大威力
后一篇:21世纪,最贵的是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