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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踏歌”

(2015-02-06 23:30:40)
标签:

娱乐

历史

文化

分类: 走南闯北
                  关于“踏歌”
                                                          (安徽)徐而缓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这首诗里提到了“踏歌”。什么是踏歌呢?
    踏歌是盛行在唐代江南宣、歙、池一带地区的汉族民间音乐舞蹈。后来,因为战争的原因,传到中国西南等大部分地区。广泛流行于安徽地区的箜篌、笛、拍板、五弦等乐器,也同时传入南诏、吐蕃、缅甸等地。
    南诏时期的音乐舞蹈丰富多彩,尤以南诏的宫廷音乐为最。宫廷音乐是在云南少数民族音乐的基础上吸收内地和东南亚音乐而形成的。东南亚的“骠国乐”首先传入南诏,而后由南诏传入唐朝的长安。南诏宫廷中还流行中原王朝所赐的“龟兹乐”。
    南诏亦有自己的宫廷音乐,南诏王异牟寻作《南诏奉圣乐》,献给唐朝。南诏的乐曲还有“天南滇越俗歌”,这是由云南民歌经加工而成的官府音乐。还有“盖罗缝”、“赞普子”、“菩萨蛮”等乐曲。南诏为乐曲伴奏的乐器有筝、箜篌、五弦、琵琶、笙、笛、拍板、筚篥、铙、铎、钲和铜鼓等。南诏民间也广泛流传着许多“俗歌”、“俗舞”,最为普遍的是“踏歌”(打歌),以笙、笛等乐器伴舞,这就是桂馥《滇游续笔》所说的:“夷俗,男女相会,一人吹笛,一人吹芦笙,数十人环,踏地而歌”的踏歌,很受民间男女青年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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