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国家一级文物---“魂瓶”(安徽 徐而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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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最后的茅屋 |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物馆有两件镇馆之宝:“魂瓶”。
为什么叫魂瓶呢?它与屈原的名作《招魂》,以及吴、楚一带的“招魂”习俗有关。“招魂”习俗最晚始于商代,在长江中游的楚地尤其盛行。先秦时代,人们普遍认为生命是元气变化而成。魂是阳气,魄是阴气,魂魄会合成为一个具体的生命。人活着,就有精神依附于形体,精神为魂,形体为魄。人之将死,则魂气上归于天,形魄下归于地。人的魂灵若是离开了形骸,短期的就会致病,长久的便是死亡。于是,在先秦习俗中,便出现了招魂复魄的仪式,并成为古代葬礼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
招魂时的呼语,一般是“男子称名,妇人称字”。
先秦时代,社会等级分明。招魂的礼仪因为死者身份的差别而有着不同的规定。据《仪礼·士丧礼》记载:士人如果寿终正寝,则由一人招魂。招魂者头戴爵弁,身穿朝服,从东边的飞檐登上屋顶,手里持着亡者生前所穿衣服,向着北方连叫三声死者的名字,招呼亡魂归来。然后将衣服投于前庭竹箧中,招魂者则从西边的飞檐退下。前庭受衣者登上台阶,将衣服覆盖到死者尸体上。如果死者仍不复苏,那就是真死了,该正式办理丧事了。招魂仪式上可以弹奏死者生前爱听的乐曲,也可以表演死者生前爱看的乐舞。据《礼记·丧大记》记载:招魂时,领地内有山林的,由负责山林的“虞人”,准备升屋的梯子,领地内无山林的,由当地负责音乐的“狄人”,准备升屋的梯子。若是国君死亡,招魂的仪式就更为繁复,场面也更为隆重。只有国君才能往东西南北四郊招魂,它是国君丧礼中所特有的。屈原的《招魂》,是在楚怀王死后,为招怀王之魂而作的,所以,屈原在《招魂》中往东西南北四郊招魂:
“魂啊,回来吧!何必离开你的躯体,往四方乱走乱跑呢?魂啊,回来吧!东方不可以寄居停顿,南方不可以栖止,北方不可以停留,快回来吧,你不要在外面耽搁得太久!魂啊,快回来吧!快进入楚国郢都的修门。秦国的篝笼、齐国的丝带,还有作盖头的郑国丝绵织品,这些招魂的器具已经齐备,魂啊,回来吧!返回故居不再背井离乡。家族聚会人都到齐,食品丰富多种多样。有大米小米也有新麦,还掺杂着黄粱。苦的、咸的、酸的、有滋有味,辣的、甜的也都用上。肥牛的蹄筋,炖得酥酥烂;调和好的酸味和苦味,端上来的还有吴国的羹汤。清炖的甲鱼、火烤的羊羔,再蘸上新鲜的甘蔗糖浆。醋溜的天鹅肉,煲煮的野鸭块,还有滚油煎炸的大雁小鸽。卤鸡配上大龟熬的肉羹,味道浓烈,不伤脾胃。甜面饼和蜜米糕作点心,还加上很多麦芽糖。晶莹如玉的美酒,掺和蜂蜜,斟满酒杯,供你们品尝。豪华的宴席已经摆好,好吃好喝,玉液琼浆。魂啊,归来吧,返回故居,返回故里……”
屈原的《招魂》,糅和了楚地巫风,表现出浓郁的楚文化特色。不同的是,屈原在《招魂》中表现的,是在死者身亡相当长时间以后才举行的一场盛大的仪式。它不是招生魂,而是招死者飘荡的游魂。这种习俗,在我国古代的吴、楚一带,尤其盛行。
吴楚一带,襟江带水,招魂的仪式,大多与水有关。人们在水上举行招魂复魄的仪式,水上点着招引亡灵的烛灯,照引着亡魂归来;魂瓶,盛着死者的骨殖,任其飘流沉没,魂归大江大湖,复归自然。古人认为,在生的时候,可以享受的一切,死后,也是可以享受得到的,所以,魂瓶的外饰包装,被人们赋予上了各种生活的气息,外围被塑上了这样一些动植物图案,如:泥鳅、青蛙、螃蟹、荷花荷叶等等,甚至,还塑造上了可以栖息的高房大户。魂瓶虽然是给逝者的,却被生者赋予死者“永生”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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