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一直习惯了广州暖冬的气候,一到北方又开始有点不适应,特别是没有暖气的体育馆,阴冷阴冷的,还好,聪明的斌少出门前通常会“借”酒店的浴袍权当御寒大衣,别说,还真的挺管用的,有几次还真想不要脸地当演出服穿上台算了。
就当自己身在某某洗浴中心好了!
有一次散场时极度混乱,我和若干工作人员在乱哄哄的人堆中紧急逃窜,我身上当然还披着这件御寒战衣。接着就有观众发现身边这个怪异打扮的人就是刚在台上威风八面的梁某人,接着就惊叫声此起彼伏,我来不及回应,接着就被人半推半拉搡地拖上了商务车,缓了口气,回想起披着浴袍落荒而逃那一幕的狼狈样,忽然怀疑自己是港产片里到酒店偷情被人捉奸未遂而抱头鼠窜的那个奸夫!
主持人对歌手说:“看我们多辛苦,永远第一个来最后一个走,天冷天热都得扛着,演出多久挨多久,你们倒好,唱完几首歌便鞋底抹油一走了之,不高兴还假唱(当然是极个别现象)!”
歌手对主持人说:“你们再大段词撑死了说三五分钟,我们一上去连唱带互动聊天唠嗑儿没十几二十分钟下不来,再说了,一个晚会我们只能上一次,你们没完没了地上,露脸机会比我们高多啦,别得了便宜还买乖!”
好好好,都不是省油的灯!
容易吗?不就混口饭吃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