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骗子的哲学”
张颐武
其实骗子的行为当然是有自己的哲学的。
哲学家齐泽克在他的《敏感的主体》一书中就讨论了这种哲学。他点明:“这个悖论对每个成功的骗子来讲是很有效的:要想达到欺骗的目的,方法就是以一种半合法的方式向预期的受害者描述赚大钱的机会,因此,受害者被你 的提议唤起了欺骗第三方的意图,而没有注意到你的真正的意图是将他变成一个容易受骗的人……或者用黑格尔的话来说,你——骗子——对受害者的外在的反思已经是受害者本身的一种内在的反思的确定,在我的‘否定’——欺骗不存在的第三者——中,我实际上‘否定’了自己,骗子自己被欺骗了。”“他通过利用受害者们的卑鄙的特征欺骗了他们。”
这一段话不难理解,齐泽克说出了骗子哲学的奥秘,骗子其实正是利用我们大家的欲望和弱点来行骗的。他其实在建立一个“共犯”的结构,让你觉得一定会从中得到甜头,让你的道德感先土崩瓦解,让你觉得自己就是局中人。你在参与一个对付他人的骗局,而其实你就是那个被他欺骗的人。这里的骗子其实抓住了我们人性的真实的弱点,将这些弱点放大到极点,然后无情地利用它来为自己的欺骗服务。其实这正是骗局的根本的策略。我们自己的道德感往往经不住这样的诱惑,往往觉得自己会得到一种欺骗成功的快感。
齐泽克揭示的这种骗子的哲学当然可以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观察到。如我们经常在报纸上看到的拣到金戒指或什么金佛像之类的事件,骗子总是利用人们的贪心,通过许多手段让你相信这件东西能够赚大钱,然后鼓励你和他一起昧下这件东西。然后让你拿出一些不太多的钱换下这件稀世珍宝。最后你欣欣然拿了这件东西才知道是彻头彻尾的假货。这就是骗子哲学的运用的结果。正是有了这种“共犯”的结构,你对于骗子的免疫力就会丧失,你会沉浸在一种和他一起骗人的感觉中,既产生一种和别人一起作的安全感,又产生一种捞到好处的快感。直到真相大白时,你会发现自己也并不仅仅是受骗,而且是和骗子一起试图骗人,于是产生一种强烈的道德上的羞愧。许多骗局的受害者往往会觉得自己实在太可笑了,只好愿意说这是由于骗子有迷魂药的结果,其实这迷魂药就是我们内心的贪欲。人们往往很想变成骗子,却一不小心成了傻子。许多荒唐的闹剧就是这样闹起来的。
这种骗子的哲学之所以古老和屡试不爽,正是由于我们自己的不理性和不明智,我们对于自己的欲望缺少克制和批判的能力。在今天这样的市场社会中,许多压力和欲望更让这种骗子的哲学有了自己的市场。这就对于我们社会的道德标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一面我们往往在明里对于自己的道德标准提出很高的期许,另一面却又有些人偷偷地对于对于骗子的哲学的“共犯”有兴趣。谁都知道这些东西见不得人,一旦遇到事情却还是难以把握自己,变成骗子的帮凶,最终还是难逃被骗的命运。这不是说被骗者不应该同情,而是说我们在和外在的骗子作斗争的同时,也得和自己内心的“骗子”作斗争。
其实,所谓的道德感就是如何克服我们内心的“骗子”,要消灭外面的骗子,我们就必须和自己的内心的“骗子”作斗争。这样,骗子的哲学才会无用武之地。一个社会也才会有更好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