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新赏:闪电再婚
(2011-01-28 02:09:16)
2007 年 10 月 30 日 星期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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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常见这样的情形:婚姻中的一对男女,无论是原本恩爱的,还是同床异梦的,某天突然一方不想再过下去了,提出离婚,被遗弃的一方想尽办法都不能留住婚姻,但在被离了之后,常常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或者三五个月,或者三五周,就跟某个不相干的人,再婚了。
再婚得如此之快,不外乎两个原因:一、毕竟日子还得继续过下去,柴米油盐总得有人来帮着打理,孤单无聊时好歹也有个人作伴儿;二、给抛弃自己的那个人看,让他(她)明白,你不要我了,自然有人要我,不要以为咱真会在你那棵小树上吊死。
据肉眼观察,因为后一种原因快速再婚的比较多。再找人过日子,说起来是个理由,其实也算不上什么理由。这年月,两个人能过,一个人也能过,没听说谁一个人过不下去,半途给饿死了或者孤单死了的。更多的“闪电再婚”,归根到底还是带着赌气性质的,一气之下找个连名字或者长相都没搞清楚的,就他了!跟陌生的新任能过几天,到时候再说,先气气负心的原配再说。
足球上也是这样。只不过来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高”的那一点,就是把“闪电再婚”的时间提得更前,饮食男女们再怎么也要个一两个月,足球是“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一周就足够了。
多曼斯基周一刚确定不来了,伊丽莎白周日就来了。足球上的“闪电再婚”闪得人有点头昏眼花,眼一花差点就以为来的是英国女王。定睛细看才发觉哪里是什么女王,只不过是又一位要带着中国女队去玩儿各种游戏的娃娃王。跟她的前一任没太大差别,只是看起来比前任老实际上比前任小,实际上比前任浅听起来比前任深。都这样,再婚时哪怕嫁个目不识丁的伙计,跟人讲起来也要楞说他是状元爷的后代。先保住面子要紧,省得别人笑自己果真是人老珠黄一日不如一日了。
值得恭喜或者说值得肯定的一点是,这场足球的闪电再婚除了起到刺激原配的作用外(但愿是真的被刺激到了),在过日子方面更让人觉得有奔头:据说这一个花费小,好养活。在万事钱为先的这个年代,娶一个便宜的媳妇,还不跟捡了钱一样。除此之外,要还想这场再婚有什么意义,那实在是太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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