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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西方文学理论的危机和文学文本解读学的建构之五:不同形式的不同规范

(2013-05-09 21: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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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学理论的危机和文学文本解读学的建构之五:

               比较――不同形式的不同规范

                                                  孙绍振

 

毫无疑问,具体分析形象的深层结构的难点是,揭示其内在矛盾,但是,内在矛盾是隐秘的。西方文论对于形象结构的研究,收效甚微,原因还在于方法论上的缺失,那就是孤立地研究某种手法和文体。如韦勒克、沃伦在《文学理论》中特辟四分之一的章节叫做“内部研究”。在小说部分只讲了“真实情节”“母题”“人物”等等,完全是就小说论小说,根本没有意识到事物的性质只有在比较中才能得到充分展示.从方法上,忽略了事物只有在比较中,深层的矛盾才能凸显,因而,把小说和戏剧诗歌作系统比较完全在他们想象之外。诗歌部分,在小标题中只列出了“意象、隐喻、象征、神话”。论述也只局限于四者之间的关系,而置这些手法与抒情审美、冷峻审智的矛盾与转化于不顾,也未涉及这些手法在诗歌中与小说、戏剧中的不同。[1]这就注定了这些研究显得贫乏而且肤浅。在西方文艺理论中最重视形式,甚至以《情感与形式》为自己的著作命名的苏珊·朗格也未能免俗。当她讲到音乐舞蹈之时,其形而上学的话语虽然并不完全贴近音乐舞蹈深层形式的特征,但是,多少还有些艺术的洞察。可是当她专辟一章讲“伟大的文学形式时”时,就只能罗列文学的体裁的历史流变。要目中的小标题倒是有“诗的规范”,可是在正文中却只是简单提了一下“结构、措词、形象化描述、名称的使用、幻象”,认定这些具有“想象”性质的手段,是一些人用以表达其“概念”的“全部创作方法。”完全无视于这样几个方法,根本就是所有文学共用的,根本就不可能是诗独有的。至于“规范”,他们的阐释是在诗歌兴盛时期造成某种“趣味上的统一性”,使得不同诗人追求归属这种“同一种情感”,形成“固定风格”。[2]这哪里是什么形式“规范”?而是主流诗歌的内容的霸权。接下去讲民谣、传奇小说、散文体小说,故事与讲述等等,一味沉溺于顺时间的追踪,连起码的逻辑分类和理论概括都没有。可见,在他们理论视野中,是不存在诗歌的形式有别于小说、戏剧的开放性的艺术底线的。大言不惭地以“伟大的文学形式”来命名,实在是既没有文学,也和形式规范沾不上边。俄国形式主义和美国新批评都把最大精力奉献给文学的本体形象,但是,一来由于他们脱离了审美内涵,二来,他们同样孤立地研究文学形式,从来不涉及各种文学形式之间的比较。因而,拘泥于所谓陌生化和所谓反讽等加起来不到十个范畴,对这些范畴在不同文本形式中的不同规律则茫然无知。

文学解读学,进入操作的第一步就是在不同规范形式之间进行比较。比较的目的不仅仅在异中求同,而且更重要的是同中求异。不同的艺术形式的不同的预期和不同的生成作用,其中有间不容发的区别。人的心灵是很丰富的,哲学(逻辑学等等)主要表现其理性,其情感审美方面则极其丰富复杂,没有一种文学形式,能够将之全面的表现,因而,在数千年的审美积累中,文学分化、进化为多种结构形态,以不同的功能表现心灵的各个层次和方面。诗歌的意象乃在普遍性的概括,不管是林和靖笔下的梅花,还是辛弃疾笔下荠菜花,不论是华滋华斯笔下的水仙,还是普希金笔下的大海,不论是艾青笔下的乞丐,还是舒婷笔下的橡树,都是没有时间、地点、条件的具体限定的普遍的存在,在诗里,得到充分表现的往往是心灵的概括性,甚至是形而上方面,在爱情、友情、亲情中,人物都心心相印的,具有某种永恒性的,故从亚里斯多德《诗学》到华滋华斯都以为诗与哲学是最接近的。而在在叙事文学和戏剧文学中,则是个体心灵常常处于形而下的境地,在不同的时间、地点、条件下表现差异性是绝对的,而且处于动态之中,情节的功能在于,第一,把人物打出常规,显示其纵向潜在的深层心态,列夫·托尔斯泰在《复活》中说“他常常变得不像他自己了,同时却又始终是他自己”。其次,打出常规以后的人物,哪怕是亲人、恋人也会发生心理“错位”,造成人间无限丰富的悲喜剧。只有通过比较,才能看出,文学文本只是作家对一种形式规范的选择,同时也是对其它规范的拒绝。例如,李隆基、杨玉环的素材,在《长恨歌》中,二者的爱情是绝对的,自始至终是心心相印,“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就是爱情是不因空间的距离而发生变化。“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说的是时间是有尽的,而感情是无尽的,绝对的。只有与相同题材的戏剧相比,才能看出这是诗歌的强化、极化逻辑向形而上的境界生成的结果。永恒的心心相印,这仅仅是诗歌的选择。在戏剧中,它预期生成应该是另外一种性质,相爱的人绝对心心相印,就没有任何戏剧性,要让相爱者情感发生“错位”,或者叫做“心心相错”才有戏剧性。在洪升的戏剧《长生殿》中,李隆基的爱情就不像在《长恨歌》中那么专一。杨贵妃和唐明皇虽然爱得昏天黑地,但又闹矛盾,情感发生不止一次的“错位’。第一回是杨贵妃妒忌梅妃,而且耍泼,弄得唐明皇狼狈不堪,做检讨。另一回是李隆基勾引虢国夫人,苟且成事,杨贵妃醋性大发,唐明皇忍无可忍,两次把她赶回家去,赶回去后唐明皇又活不下去了,又把她请回来。有了这样的“错位”,这才有戏啊,这些内容,是因为符合了戏剧规范形式的预期而生成的。如果一味用写诗的办法来写戏,一见钟情、心心相印,生死不渝,就没有戏好演了。

诗意与戏剧性是冲突的。不懂得这一点,就不可能进入文本解密的层次。

诗的规范形式不但与戏剧不同,与散文、小说、历史也大不相同。

杨贵妃和唐明皇两个人浪漫恋爱,歌舞升平,安禄山起兵造反,打到潼关,唐明皇派哥舒翰守关,但是又派一个太监鱼朝恩去监军。哥舒翰的策略是,安禄山来势汹汹,锐不可挡,坚守潼关,以逸待劳,等到他锐气消褪,粮草消耗殆尽,必然溃退了。但是,太监不相信,硬催哥舒翰打,一打哥输翰被俘,潼关一破,长安门户大开,唐明皇匆忙率领部分皇亲国戚开溜了,好多皇孙公子都来不及通知。这是非常狼狈的、复杂的过程,作为历史散文,过程和细节要很清晰,可要全写到诗里去,诗情就可能被窒息了。白居易的艺术家的气魄就表现在干脆“扼杀”它一部分内容,写到《长恨歌》里就两句话:“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那边一敲鼓,几百里外,长安就地震,杨贵妃的舞就停了,朝廷就赶紧溜。只精选了鼓声、动地、惊破,霓裳羽衣曲(奢糜)四个意象,这个过程就诗化了,这就叫形式扼杀内容,形式强迫内容就范,形式征服内容。至于杨贵妃之死,陈鸿在小说《长恨歌传》中有写实的描述“安祿山引兵向闕,以討楊氏為辭。潼闗不守,翠華南幸。出咸陽道,次馬嵬亭,六軍徘徊持戟不進。從官郎吏伏上馬前,請誅錯以謝天下。國忠奉釐纓盤水死於道周。左右之意未愜,上問之,當時敢言者請以貴妃塞天下之怒。上知不免,而不忍見其死,反袂掩面使牽而去之。倉皇展轉竟就絶於尺組之下。”而在白居易的笔下只剩下两句:“六军不发无奈何,婉转娇媚马前死。”以意象的跳跃进行对过程和情节的跨越是诗的基本的法门, 从这个意义上说,规范形式和内容一起构成作品的生命。

文学解读的有效性,不但取决于内容,而且取决于形式,甚至是亚形式方面的精致的洞察。规范形式虽然不多,但其间微妙的区别,就是伟大作家也难以全盘掌握其间微妙。甚至在同一作家,在同一形式之中的亚形式的驾驭也往往差异甚大。李白杜甫为唐诗双璧,世所公认。但这仅仅是总体而言。具体到亚形式,如绝句和律诗,则评价甚为悬殊。高棅在《唐诗品汇》中说:“盛唐绝句,太白高于诸人,王少伯次之。”[3]胡应麟在《诗薮》中也说:“七言绝以太白、江宁为主,参以王维之俊雅,岑参之浓丽,高适之浑雄,韩翃之高华,李益之神秀,益以弘、正之骨力,嘉、隆之气运,集长舍短,足为大家”。[4]连韩翃、李益都数到了,却没有提到杜甫。相反杜甫的七绝四句皆对(如“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露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被诗话家讥为“半律”[5] “断缯裂锦” [6],甚至说四句“不相连属”[7]。因而,在历代唐诗评论中,杜甫七律公认居于首位,而七绝的压卷之作则榜上无名。在《红楼梦》中曹雪芹展示了当时各种文体,但是,成就并不平衡,很明显的是,其诗不如词,词不如曲,曲不如小说。

文学解读的有效性离不开对于这种形式和亚形式具有高度洞察力。

在这一点上,就是对伟大作家,也要“铁面无私”地揭示其创造和失误。鲁迅是小说家,也是杂文家,但是,他往往把杂文的笔法过分用之于小说,就影响了小说艺术。《狂人日记》说中国五千年历史写满仁义道德,字里行间都是“吃人吃人”,虽为名言,但是并非小说形象,而是杂文的格言。就是到了《阿Q正传》中,也还有某些杂文笔法,如判处死刑,绑赴刑场,已经意识到是要杀头了,有这样的描写:“两眼发黑,耳朵里喤的一声,似乎发昏了。然而他又没有全发昏,有时虽然着急,有时却也泰然”。阿Q的感觉居然是“他意思之间,似乎觉得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杀头的。”“他不过便以为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游街要示众罢了。”这样的描述居然重复了两次。1956年,何其芳先生在《论阿Q》中,表示怀疑,认为为了强调阿Q的麻木,却把“文人的玩世不恭、游戏人间”写到了阿Q的头上。他说,自己读来感到“不安”。[8]其实,这是杂文家的反讽和小说家心理探索的矛盾。这种矛盾在《祝福》里得到平衡,在艺术上最为成熟,但是在《故事新编》里矛盾却益发激化,以至鲁迅自己也不能承认其有失“油滑”了。

 

规范形式的共用性和风格的唯一性的矛盾:以流派为中介

 

解读学是个系统工程,要得到成功,须要多个层次的协同作用,要失败,只要一个层次就足够。深入到了规范形式这个层次,仍然潜藏着危机。因为规范形式是共用的,可重复的,而文学文本的生命则是不可重复的,唯一性的。因而只有对规范形式具有某种冲击性的文本,才可能是唯一的。然而规范形式的草创、形成、发展时限是远远超过人的寿限的,因而,即使最伟大的作家,也不可能独自颠覆一种规范形式,独创另一种形式。他们所能达到的最高限度,就是在规范形式之内,作出某种冲击,某种突破,某种拓展。这就表现为独特风格,这里可贵的不是作家的风格,而是篇章的风格,有了独特性才是唯一的。因而,篇章风格理所当然地成为解读学关注的重点。苏东坡的《赤壁怀古》把宋词浅酙低唱的婉约风格拓展为豪放的风格,就是历史的贡献。施耐庵把打虎的武松写得又是近神又是近人,对于《三国演义》中,从来不怕死亡,也没有疼痛感的英雄来说,这种新的风格的价值在于对英雄理解有了突破。徐志摩的《再别康桥》之所以不朽,就是因为,当年新诗的浪漫主义的创作原则“强烈感情的自然流泻”已经被普遍遵循,而《再别康桥》却以不强烈的、潇洒的感情展现了一种新的风格。这种风格是唯一的,解读不到这个焦点上,就不可能成功。从这个意义上说,笼统地说,风格就是人,是一种遮蔽,因为同一个诗人,作品风格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从解读学的角度讲,篇章风格乃是突破形式规范的共用性使之带上唯一的标记。

有了风格还可能是不自觉的,当成为风气,大量出现,变成自觉的追求,有时还带上了宣言或者主张,这就成了流派。如浪漫主义诗歌在感情的强化和极化中追求美化,而以波特来尔为首的象征主义则反其道而行之,追求以丑为美。徐志摩在《语丝》第三期上发表波特来尔《恶之花》中《死尸》的翻译:这是一具美女的溃烂的死尸,发出恶腥粘味,苍蝇在飞舞,蛆虫在蠕动,野狗在等待撕咬烂肉。波特来尔对他的所爱说,不管你现在多么纯洁温柔,将来都免不了要变成腐烂的肉体为蛆虫所吞噬,发出腐臭。在这首译诗前面徐志摩还写了一则前言:认为这是《恶之花》中“最奇艳的花”,它不是云雀,而是寄居在古希腊淫荡的皇后的墓窟里的长着刺的东西。”欣赏是创作的前奏,他在创作中,不由自主地披露着美好情感中,包含着可怕、丑恶、令人恶心的方面。《又一次试验》最为典型:上帝最后的结论是“哪个安琪儿身上不带蛆!”。在这样的自觉观念的基础上,才产生了闻一多的经典之作《死水》。这标志着风格的共同追求形成了象征主义流派。当然,共同的追求并不意味着闻一多的《死水》失去其唯一性。流派不过是唯一性的、新风格的中介。他的极丑转化为极美,通过相近联想和相反联想使极丑向极美自然转化之时,以中性的词语过渡功能是很严密的:“也许铜的要绿成翡翠,铁罐上绣出几瓣桃花。 再让油腻织一层罗绮,霉菌给他蒸出些云霞。”第一句中的:“绿”,既是铜绿的绿,又是翡翠的绿。第二句的“绣”,则是谐音,既是铁锈的锈,又是绣花的绣,第三句的“织”,从油腻浮在水上的花纹,自然地过渡到罗绮,第四句的“蒸”,自然是要蒸(发)的,把霉菌放大为云霞就可以不言而喻了。

对于解读学来说,流派的自觉宣言,给解读以观念向导的方便,但是,流派的共同性也可能带来遮蔽。单纯的流派分析往往造成解读的空洞。故流派的分析与篇章风格的揭示结合才能达到唯一性的目标。在解读戴望舒的《雨巷》仅仅将这归属于象征派的遮蔽性是很大的。因为戴望舒并未取象征派的以丑为美,而是相反,取后期象征派另一美学原则,不是直接把情感抒发出来,而是于“客观对应物”中寄托美好的情感。而这种客观对应物(雨巷、女郎、丁香、太息)又是带着中国古典诗歌的传统意象的色彩。三者的结合的唯一性,是当时追求象征派的诗人所没有达到的境界。

对于叙事文学来说,则流派性质更为隐秘,更须要精致的分析。钱钟书的《围城》是一部充满了情爱的小说,但是,与五四新文学中的恋爱小说大不相同。五四新文学中的恋爱往往与冲决封建婚姻的罗网,具有精神和个性解放的意义,与社会变革甚至与革命事业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围城》虽然有抗战的背景,却与抗日大业无关。虽然是属于恋爱小说,有一系列曲折的恋爱婚姻,却没有真正的爱情。爱情不过是游戏,浪漫的爱情是遭到讽刺的。这是因为,五四新文学中的爱情小说,属于现实主义流派有时带有浪漫主义色彩。而钱钟书的《围城》却具有现代派的性质,他聚焦的不是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人本身作为一种“无毛的两足动物的根性”。因而婚姻和爱情都是空的,不过是一种徒劳的自我折腾,有如围城,在城外的人想进去,而在城内的人却想出来。从主题来说,这具有现代派,甚至后现代生存的困惑特点,但是,从风格来说,钱钟书尖刻的反讽语言却是唯一的。



[1] 韦勒克、沃伦《文学理论》,刘象愚等译,江苏教育出版社,第248页,第212页。

[2] 苏珊·朗格《情感与形式》刘大基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326页。

[3] 高棅《唐诗品汇·七言绝句叙目·第二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据明汪宗尼校订本影印版,p.427下。

[4] 胡应麟《诗薮》内编卷六(近体·绝句),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11月新1版,p.115。

[5] 胡应麟《诗薮》:“自少陵以绝句对结,诗家率以半律讥之。” 胡应麟《诗薮》内编卷六(近体·绝句),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11月新1版,p.115。

[6] 《诗薮》内编卷六《近体下·绝句》:“杜以律为绝,如‘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等句,本七言壮语,而以为绝句,则断锦裂缯类也。”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11月新1版,p.121。

[7] 《升庵诗话》卷十一《绝句四句皆对》:“绝句四句皆对,杜工部‘两个黄鹂’是也,然不相连属。”见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中华书局1983年版,p.853。

[8] 何其芳:《论阿Q》,载《人民日报》1956年10月16日。又见《何其芳文集》第5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第181~1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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