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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中午看北京台的新闻,顺便说一句,我特别的喜欢看北京台的新闻,尤其是首都经济信息联播,非常的娱乐性,简直就是北京家长里短联播,哪里哪里的猫爬到树上去了,哪里哪里的树倒了,哪里哪里的胡同又怎么样了,总之跟我理解的经济基本没什么关系,但是看着特喜庆。说远了,今天的中午的新闻里说,昨天晚上某处的一个人行横道,行人过马路闯红灯,结果被一辆120急救车给撞伤了。
最后的结果是,因为判定车没有闯红灯,是行人闯了,所以是行人的全责。然后我就开始疑惑了,主要也是因为N年前学的交规,印象不深刻了,急救车在执行任务的时候,有闯红灯这一说吗?我怎么觉得,120拉着笛的时候,是可以闯红灯的呢?
说到这里,就想起郭德纲的一段相声,说抢银行的先烈们,有一位排除万难终于成功了,下午5点四十分上了北四环,结果一个半小时以后,警察来了,先烈还在那儿堵着呢。很好笑,笑完了我就想,瞎说,凭我的经验,先烈堵在路上,警车就算拉着笛,也得堵着。我在北京的大街上,一来可能是因为治安好,很少看到拉着笛的警车呼啸而过,二来偶尔看见一辆,也没人给它让路,要想开得比一般的车快,也是全凭一个勇字。
我的国外学的交规,尽管时间也颇久远了,但是因为开车在路上就会默念,所以记忆比较深刻。一句话,听到乌拉乌拉响的声音,乖乖靠右停下,让出左线等它过去。两个方向都一样,因为警车急起来,会爬中间的隔离带。我有朋友就因为没按规矩停车,结果警车赶着办案之余,先下来把他给摁住,扣了分教训了一顿才走。据说扣的还挺狠的。
我觉得这条法规,颇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