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故事会 |
半夜翻箱倒柜地找东西,东西没找到,竟然从角落里翻出一本日记来。也是我仅存的一本日记了,从中学开始有断断续续记日记的习惯,一直到工作的第二年,才彻底放弃。最后某一天,搬家前夕,将记录有种种过往情事的几本日记,看了又看之后,一股脑撕了冲进下水道,算是跟过去的日子告别了。只留下了这一本,因为是高中日记,那时候还只有几个男孩的名字,若隐若现地出现,每天在上学路上的一次邂逅,操场上的一个背影,一段无端的心事,却不关情事,于是就留了下来。没想到的是,竟然跟在身边这么多年,我已经把它忘了,而今天它却毫无征兆地出现。
顺手翻了翻,两点感受,一是我那时候的字真够烂的,印象里我还曾经连连获得书法比赛奖项,从来都是甩出两个字就能收获一片赞美的,没想到回头看10年前的字,简直惨不忍睹,导致我几乎没有心情继续往下看。二是,我那时候的文笔也够烂的。我前两天写着写着突然不自信起来,满世界地找人问,我的文风是不是很矫揉造作,不可接受?基本上还没有太多负面评价,只有一个人说,现在流行的就是矫揉造作。还有人问我,为什么问这个?我说我想起中学时候运动会,要写通讯稿,优者会在广播中念出来,我责无旁贷地写了好多,动辄扯奥运精神,运动员素养,世界和平,后来我在主席台下的一堆废稿中,发现了自己的大作,上面批着四个大字,如此文风。此事对我刺激很大,不过我的写作道路跟这个毫无关系,纯属越到后来越发现没别的手艺,才不甘不愿地一年年写下来。如果现在让我评价我那本日记的话,也就是四个字,如此文风啊。明显是言情小说看多了的路子。现在时常有人说我的文章刻薄,好听点叫粉拳无敌,我想了一晚上,也不能重整剧情,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变得这样骂骂咧咧,看什么都不顺眼的。
日记里有些人名,已经有些陌生了,有些自以为会永远记得而刻意略过的事情,已经完全想不起来了,有些故作羞涩用一个“他”字代替的,已经不知道男主角是谁了,更恐怖的是,提到我初中的绯闻,那两个完全陌生的名字一跳出来,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不要说记不得剧情,记不得样貌,连名字,都完全忘记,这,是不是就叫做生命中的过客呢?尽管这两个名字,在我15岁的心里,可能还反复念叨,即使不甜蜜,也是骄傲的。
好在现在日记搬上了网,而我又再也没有了在日记中写情事的习惯——可能我已经过了一件小事一个眉眼在心里反复掂量分析的年纪了——所以,只要新浪的服务器存活一天,我的博客就不会进入下水道消失。想到这里,颇有些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