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分类: 杂文随笔 |
记得有六、七年前吧,为了做宣传,在美食坊举行竞食比赛,参加者有六名,五个是香港的,第六名来自日本东京,是日本的大胃王,叫小林尊。
这个人二十七岁,不是个胖子,样子还不丑,头发染成金色,眉毛剃得尖尖地,像一个偶像歌手,还带着经理人兼保母上阵。
比赛之前,我们坐下来聊聊:「能吃那么多,天生的?」
他对我还算是恭恭敬敬:「不,我们家里的人都不是大吃的。」
「那么是训练出来?」
「绝对要训练,最初吃一碗饭,接着两碗、三碗、四碗那么吃出来的。」他说。
「你在纽约的热狗比赛,一连五年都是冠军,到底能吞多少只?」
「五十多只,汉堡包我能吃六十多。」
「汉堡不是比热狗还难吗?」
「不是快餐厅那种那么大,」他回答得老实:「比热狗容易。」
「这次比赛吃叉烧包,你有把握在十二分钟内吃多少个?」我问。
「没吃过,不知道。」
「为甚么大吃会的比赛都订在十二分钟的呢?有没有原因?」
「也不明白最初是谁规定的,」他说:「后来的都跟着十二分钟,没甚么医学根据。」
「你现在还有其它工作吗?」
「没有。全靠拿奖金过活了。」
「世界上有那么多的比赛?你到底怎么知道会在哪里举行?」
「互联网上有很多网站,我的经理人公司替我找出来,我一个个去,今年的期已经排满满了。」他说。
时间到了,工作人员来叫我们上场。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