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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魔鬼,所以这也是时尚为何经久不衰、追捧如潮的真正原因。
时尚其实就是一种劫富济贫的蛊惑术,利用人们喜新厌旧的心理。其实几年前的衣服明明比现今流行的衣服好看得多。
这么魔鬼的行业,你们说,做它的能不是魔鬼吗?
在纽约第五大道,LV最新款的大包包1000-2000美刀上下,比在上海便宜许多。掏钱的大多都是东方脸,日本中年妇女,中国小演员什么的。美国人房子盖得舒服,马路修得宽阔,树长得茁壮,穿得都实在经典,简直看不出来这到底是十年前的款式,还是二十年前的?最初我很为美国人这种特色而怅惘,我把带去的PP衣服都挂在衣柜里(不然出门总是遭到评论),然后扎到Nautica和Victoria's
Secrets买回一堆休闲服和家居服,穿着去亲戚家串门,就长的跟亲戚差不多了,顿时自在了许多。而且它们都不爱打LOGO,舒服自知。
再后来我逛街,如果有一个时装店,蜡烛店和香料店同时摆在我面前,我先去蜡烛店,再去香料店。
不过一回到国内这点好习惯还是丧失了,不能否认我有时候完全是为了无聊才去逛时装店的。有一次一时高兴,买了一个LV的魔镜,遭到一位年薪数百万美金的老美朋友恶批。于是我痛定思痛,开始改去逛茶叶店和床上用品店消磨时间。
最近喜欢上了Zara,原因是在世贸天阶那个鬼地方,Zara差不多是最便宜的牌子。(中国人民有钱!)有了此种对比,我一半带人去看大电影,就顺带淘点。西班牙人的时尚总有乡村气息,比如Zara,店铺宽阔,更衣室也非常美国风,店员数目更是可观,但是就有本事给你弄得时常衣衫乱堆,鞋歪架倒的跟个大杂货铺一样,自从见识了这种繁荣的乡村景象,我就甚为中意那里。(其实我在上海时,就住离Zara旗舰店隔两条小马路,但是周围无数更乡村更妩媚的小店,就把Zara给比得失色了。)
比起来,电影《时尚女魔头》里那干净整洁的办公室,简直就是地狱嘛。据称原型人物的做了18年美国《Vogue》杂志女主编的那位,她长得真。。。瘦呀。
顺带说一句,前几天住院,病友们交换杂志,时尚杂志太重,我拿都懒得拿,朋友带给我的电影杂志也没几个人爱看,朱明瑛的公司送给我们病房《北青报》,看不了几分钟,最畅销的还是《知音》,一本可以打发好半天,从头读到尾。
有哪位朋友知道,米国版的《知音》叫什么名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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