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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的是与此同期,北京奥组委的一番声明貌似让搜狐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据《华尔街日报》最新消息,北京奥运组委会(Bocog)证实:北京级别的赞助商“只允许在搜狐发布与奥运有关的网络广告”。北京级别指的是北京2008奥运会的合作伙伴和赞助商,不是国际全球合作伙伴。
值得对比一下的是:这样的规定对于看奥运会的人来说,有什么价值吗?谁会为了看一个奥运会的logo去上搜狐呢?飘满了奥运logo的搜狐能变得更好看吗?这样被国际奥委会“难以置信”的垄断,会让搜狐更受国民爱戴吗?还是会让伊利这样的奥运会“中国赞助商”取得更好的回报呢?
当然也别忘了,北京奥组委表示,这一裁决不适用于奥运会的国际赞助商,他们可以在全球任何市场、任何媒体使用奥运五环标志。
就在电视和网络媒体们都纷纷联合起来,力争将奥运报道做的更好的时候,搜狐的行为,实在是除了可耻之外,也显得颇为可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