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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张朝阳丢了中国人的脸!

(2007-08-02 19:34:49)
世界杯期间,张朝阳向股东预先发布了颇为令人鼓舞的广告营收数字,结果财报证实,张朝阳完全是在说谎,当时未见他脸红,作为中国人来说,我觉得很丢脸,大家都是做互联网的,这个行为,在全世界的分析师、投资者面前,损害了全体中国互联网人的集体信誉,不仅丢脸,还直接或隐形影响了许多中国公司的价值,建议应该集体向其索赔。
就在中国首部网络版权法发布期间,张朝阳旗下的搜狐,先是违背著作权法,公然侵犯我的博客著作权在先,之后又违背最基本的契约精神,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前提下,公然不履行搜狐公司主动要求与我签订的和解协议,这个行为,也很丢脸。目前此案已在海淀区法院一审结案,我胜诉,法院当庭驳回了搜狐公司出具的伪证,不知道对于法院的判决(搜狐类似的判决很多),和张朝阳心知肚明的伪证,张朝阳内心会不会觉得很丢脸。
张朝阳贫穷的乡亲们要饭的要饭,念不上书的念不上书,我从来没见过张朝阳捐一分钱,相反,欠了那么多著作者的稿费还没有还清,又刚刚在环保中声明自己不买豪车、为了环保尽量走路没有几天的功夫,张朝阳居然转眼就在时尚媒体上大肆展示自己“买入22米长游艇,和忧愁说再见”,如此的虚伪、肤浅、张扬,实在是令人恶心,作为一个中国的互联网从业人来说,我真为一家知名中国网络公司有这样的ceo而感到丢脸。
新浪、网易、腾讯等主流网站结成的奥运报道联盟,现在居然轮到张朝阳在公开新闻中评论说,“由于互联网的竞争太激烈,以至于激烈到大家可以无视规则,我觉得互联网在这件事情上有点让中国人丢人现眼。我们只是作为奥运赞助商享受我们该有的权益,我觉得这件事再弄下去就是给中国人丢脸了。”
首先,我不知道奥运报道联盟怎么“无视规则”、侵犯搜狐的“奥运赞助商权益”了,莫非搜狐认为,只有它能独家网络报道奥运新闻?我不知道新闻什么时候还有这种特性了,第一,组成一个奥运报道联盟,在一个共享的大平台上,让读者可以享有更多的资讯,这是奥林匹克共享共赢精神的体现,也是新闻传播特性决定的方式。第二,搜狐的报道水准很是让人不放心,比如,我个人从来不到搜狐上去看海量新闻,因为他们的新闻编辑方式实在是显得脑子很乱。如果全世界的08奥运网络新闻报道只能跟着搜狐独家一同脑子乱下去,那不仅中国人,全世界人都会觉得这奥运会很丢脸。第三,如果一个网站能独家报道奥运会,那还办什么奥运会啊,你自己编一个赛事结果就行了,谁知道真假,这种权益主张,也太YY了吧!
其次,张朝阳有什么资格说别人的联盟就是“大家可以无视规则”,难道他自己的行为就是规则?这使我油然想起了海淀法院审理的时候,搜狐律师在法庭上的措辞,“法庭调查认为,××××”,我觉得特别滑稽,搜狐律师什么时候能代表法庭进行调查,出具结果了?现在,谁又给了张朝阳下“大家可以无视规则”结论的权利了,莫非张朝阳又代表奥组委了?我觉得张朝阳拿奥运的权益这么忽悠下去,不是一般的给中国人丢脸,我想奉劝一句,奥运赞助商的权益,不是一个奥组委的宣传部长表示“所有带有奥运logo的网络广告必须只能出现在搜狐上”就算证实的,要么拿出契约来,要么就别忽悠中国人民,谁要是为了更多获取一点自己可怜的商业利益,敢拿奥运会这件国家大事忽悠,把没有的事忽悠出来,导致最后把奥运会办砸了,我敢保证那不仅是丢脸,简直肯定是要被全中国人民骂到断子绝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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