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搜狐主动要求就著作权案签订和解协议,我履约撤诉,搜狐却拒不执行和解协议。并对采访媒体说“此案已不了了之”。
2007年2月,我再次起诉搜狐,要求法庭判决搜狐履行和解协议中的责任。
2007年3月和5月,两次开庭审理,当庭期间搜狐行径令人非常鄙视,包括出具伪证。
2007年6月,海淀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搜狐应履行和解协议中规定的义务。
目前,搜狐还在做垂死挣扎,并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等案件作出终审判决,我将会公布所有细节。
在这起案件中,我以一人之力,第二次起诉连律师也没有请,我自己辩护的!并且不仅是与一个庞大的企业和所谓专业的律师较量,而且他们动用了庞大的企业能量来伪造证据,以及持续不断地对我个人名誉进行各种匿名攻击。
但是我照样赢了!!!
感谢所有支持我的朋友!这案子也是中国法律公正的最好体现。
但愿,张朝阳不用卖掉新买的游艇,来履行他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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