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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的“全国哀悼日”另类吗?

(2009-12-07 13: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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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5号表示,当天发生在彼尔姆市一家夜总会的火灾事件虽然是一起偶发事件,但肇事者已构成“严重犯罪”。梅德韦杰夫已于5号当天签署命令,宣布7号为全国哀悼日,以悼念彼尔姆市夜总会火灾死难者。据悉,目前该事故已经造成109人死亡。(央视《新闻30分》12月6日报道)


  人的死法不同,身后享受的哀荣也很悬殊。死得轻于鸿毛的充其量是举家的悲哀,而那些死得重于泰山者则可能引导举国的伤悲。所以,从古至今,但凡能享受国哀礼遇者,要么是政治上的明星,要么是为国捐躯的民族英雄。现代社会,人的尊严开始受到尊重,越来越多的国家不仅为平民百姓的不幸遇难表示出恻隐之心,而且给予他们身后莫大的哀荣。各种形式的全国哀悼日,可谓是这类悼念的极致形式了。


  2008年,四川汶川大地震期间,中国政府为遇难的近10万同胞举行三天的全国哀悼日,让我们由衷感受到了作为中国公民应有的尊严。现在,俄罗斯的一家夜总会着火了,百余人葬身火海,俄罗斯总统宣布为这些遇难者举行统一的全国哀悼活动,这有点出乎我们的意料。不错,即便按照梅德韦杰夫所怒斥的那样,这起火灾事故属于“严重犯罪行径”,“除了用‘犯罪’这个词,我们无法找到其他词语来形容这一事件。”但就事故的性质来看,遇难者死于在娱乐场所参与的娱乐活动,其死亡价值很难说多大,死亡本身也未必高尚,能让国家为他们举行全国哀悼日,在我们的逻辑框架内,确然有些不可思议。所以,中国有网友不无感慨:“晕,俄罗斯再怎么说也是个大国呀,总统怎么这么没见识?才死了这么点子人就举国哀悼了?”有网友表示出困惑:“去耍也能被全国哀悼啊?”当然,也有人乐于解惑:“人家国家尊重公民。”


  为什么在我们看来虽死得悲惨但未必有价值的夜总会火灾遇难者们,俄罗斯愿意以国家的名义,要求全体国民为其进行哀悼,而在我们这里,除了汶川大地震开创了全国哀悼日的先河后,类似的礼遇就不见了?是我们没有事故吗?是我们的事故性质不够严重,连犯罪的级别都达不到吗?显然不是。远的不说,不久前黑龙江鹤岗矿难,发生在停产整顿期间,顶风违规开采,造成重大死亡事故,煤矿责任人的所作所为不算犯罪?鹤岗矿难后没几天,几个地方的矿难就相继发生,煤炭中的“血液海平线”又升高了。可是,没见地方政府想过给死难者举行区域性质的哀悼活动,也没见中央政府大手笔地给遇难矿工举行全国哀悼日,甚至连斥责这是犯罪的勇气都没有。中国矿工在做人的尊严方面,连俄罗斯“娱乐至死”的人们都不如,这就有点耐人寻味了。


  也许,在我们看来,俄罗斯的哀悼日有点另类,不够严肃,不够伤悲。问题在于,没有这样的另类全民哀悼活动,又如何震醒那些惟利是图的梦中人?诚如有人所说,“中国矿难够一年全部是哀悼日了!”如此司空见惯的悲惨死亡事故,如此麻木的处理方式,才是真正的另类,另类到冷漠乃至无情的地步。


  由是观之,不是俄罗斯为夜总会火灾遇难者举行全民哀悼日“另类”,而是我们缺乏人情味才真正的另类!

http://art.swust.edu.cn:1188/jujiao/2009-12-6/XiKePingLun-ELuoShiDe-QuanGuoAiDaoRi-LingLeiMaA.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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