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诗大片《东京审判》将在下月初上映。导演高群书在制片人因资金断档而选择“逃跑”之后,不惜与债主签下卖身契,举债500万元坚持拍完电影。博友们质疑国内财富大腕、电影投资商们的良知。(《信息时报》2006年8月29日)
顾名思义,影片《东京审判》审判的对象是28名日本战犯。然而,得知《东京审判》拍摄中遇到的磨难,和所有对此事感到忿忿不平的中国人一样,对曾经“抛弃”、“拒绝”、“冷落”《东京审判》的一些同胞们,表示不满和谴责。
一部影片的艰难拍摄历程,从一个侧面,“审判”的何尝不是曾刁难过这部电影的单位和个人?质问《东京审判》在国内“审判”了谁,正是就这层含义而言的。这里的“审判”,等同于“考问”,不过是借用《东京审判》片名中的“审判”一词而已。
在中国,《东京审判》“审判”的是中国人对待历史的态度问题。前几天,笔者就李嘉诚捐出三分之一的个人资产给李嘉诚基金会,撰文希望大陆富豪学习李嘉诚,树立基本的慈善意识。而《东京审判》拍摄资金“断炊”,制片人“不辞而别”,剩下导演高群书一个“荷戟战斗”,最后被迫以签订卖身契方式,筹集资金。博客上的博友抨击中国财富大腕的良知,不是没有道理。其实,这件事“审判”的恰恰是中国人(包括富豪)的历史态度问题。也许,因为信息不对称,绝大多数中国人不清楚《东京审判》剧组的窘境。如果导演能通过媒体呼吁,募到500万元的捐款,应该不成问题。设想一下,一个真正爱国的中国公民捐10元资助《东京审判》剧组,不该存在太多困难。50万个爱国中国人,对13亿中国人来说,这个数字恐怕过于微小了吧。相反,导演求助个别富豪,碰巧那些人担心“生意”受损,不大情愿帮忙,自然是磕错了头,求错了神。
报道中披露,《东京审判》拍摄完毕,并不被一些影院看好,因为影院担心的是中日关系正处于敏感期。中国的电影,被当作娱乐产品。事实上,在西方,电影、图书都是被看作传媒产业的,它们给人带来的不止是娱乐的享受,同时还有寓教于乐的功能。一些影院只考虑了“保全自身”,而忽视了其自身的社会责任,想必不是商业化惹的祸,和影院老板的社会责任感、历史责任感的部分丧失,有很大关系。在这方面,他们确实被受到舆论的“审判”。
《东京审判》拍摄完毕,导演高群书的一句话耐人寻味:“我见证的不是一部电影的诞生,而是一部电影的毁灭。”高导所说的“毁灭”,可以被理解成“世态炎凉”的代名词。在一个历史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普遍丧失的时代,用艺术的形式爱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诞生一部影片的同时,也正是爱国激情遭到“毁灭”的时候。同样的境遇,在别的国度会不会上演,我不清楚。但是,在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出现这样的悲剧,却令人深思。
观看《东京审判》之时,别忘了“中国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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