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人大代表调研不当回事
□刘海明
2月28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孙洁在草拟部分《航空法》修改文本议案的基础上,再次对“拒载事件”进行调研。然而,所涉及的单位均不予配合接待。(《西部商报》3月1日)
律师称,人大代表有调研的权力和权利,对人大代表的调研采取回避和不配合的态度是对人大代表权力的一种公然侮蔑。为搞清人大代表调研的权力和权利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在百度上搜索“人大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代表法”等关键词,虽然有这样的用法,并未找到专门的法律。看来,迄今为止,咱们的人大代表们,还没有为自己的合法调研权力,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和保障。也许因为这样,连律师们也只能给海航和甘肃机场集团公司员工对孙代表的冷漠,表示“愤慨”、扣个“公然侮辱”的帽子而已。
缺乏专门的《人大代表法》,人大代表享有哪些权利,拥有什么样的权力,进行工作调研时,被调研单位应承担什么样的义务,不予配合和拒绝人大代表调研,该承担什么责任,以及谁来监督人大代表,等等,都应该有法可依。在大谈依法治国的今天,如果连堂堂的人大代表都享受不到正常的调研权力,有多少实情能纳入人大代表的视线?如果他们所能看到、听到、接触到的社会真相也少得可怜,人大代表们又如何能够有效地替选民服务?
不久前,央视播出了电视贺岁片《别把豆包不当干粮》。由此,我想说的是,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别不尊重人大代表,别把人大代表的调研活动不当回事。如果愣是把人大代表的调研不当回事,兴许这次“占便宜”的是你,问题是,有朝一日,一旦你们变成了“弱势群体”,需要人大代表替你们呼吁,帮你们主持公道,假如人大代表同样去调研,同样吃了闭门羹,你们的问题没能得到解决,那个时候,你们作为“旁观者”,该体会到把人大代表的调研不当回事的危害性了吧?海航驻兰州办事处也好,甘肃机场集团公司也好,在“少女登机被拒遭截肢事件”中,相对于少女小晴而言,你们是强势群体,人大代表就此准备提出修改《航空法》的议案,你们觉得修改该法,今后遇到类似事件,意味着你们可能要担责,所以,极力回避人大代表的调研。对人大代表的提问,一问三不知。是的,对人大代表的调研,你们有权保持沉默,但是,回避和沉默,能最终避免《航空法》中不合理的条款被修订吗?回避和沉默,能减免你们在“登机事件”中的法律责任吗?
把人大代表的调研活动不当回事,表面上,是对人大代表个人的不尊重。其实,在我看来,一个人大代表,他(她)在履行代表职责时,已经不是他(她)自己,而是代表选民在调研。拒绝接受人大代表调研,就是不把民众的利益当回事。而不把民众利益当回事的单位或个人,我就不信他们的生意能做得红红火火,他们的声誉和公信力,还出奇地高。
再有两天,“两会”即将召开。人大代表的调研权,是不是也该讨论一下了?
□刘海明
2月28日上午,全国人大代表孙洁在草拟部分《航空法》修改文本议案的基础上,再次对“拒载事件”进行调研。然而,所涉及的单位均不予配合接待。(《西部商报》3月1日)
律师称,人大代表有调研的权力和权利,对人大代表的调研采取回避和不配合的态度是对人大代表权力的一种公然侮蔑。为搞清人大代表调研的权力和权利究竟包括哪些内容,在百度上搜索“人大代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大代表法”等关键词,虽然有这样的用法,并未找到专门的法律。看来,迄今为止,咱们的人大代表们,还没有为自己的合法调研权力,以法律的形式予以规范和保障。也许因为这样,连律师们也只能给海航和甘肃机场集团公司员工对孙代表的冷漠,表示“愤慨”、扣个“公然侮辱”的帽子而已。
缺乏专门的《人大代表法》,人大代表享有哪些权利,拥有什么样的权力,进行工作调研时,被调研单位应承担什么样的义务,不予配合和拒绝人大代表调研,该承担什么责任,以及谁来监督人大代表,等等,都应该有法可依。在大谈依法治国的今天,如果连堂堂的人大代表都享受不到正常的调研权力,有多少实情能纳入人大代表的视线?如果他们所能看到、听到、接触到的社会真相也少得可怜,人大代表们又如何能够有效地替选民服务?
不久前,央视播出了电视贺岁片《别把豆包不当干粮》。由此,我想说的是,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别不尊重人大代表,别把人大代表的调研活动不当回事。如果愣是把人大代表的调研不当回事,兴许这次“占便宜”的是你,问题是,有朝一日,一旦你们变成了“弱势群体”,需要人大代表替你们呼吁,帮你们主持公道,假如人大代表同样去调研,同样吃了闭门羹,你们的问题没能得到解决,那个时候,你们作为“旁观者”,该体会到把人大代表的调研不当回事的危害性了吧?海航驻兰州办事处也好,甘肃机场集团公司也好,在“少女登机被拒遭截肢事件”中,相对于少女小晴而言,你们是强势群体,人大代表就此准备提出修改《航空法》的议案,你们觉得修改该法,今后遇到类似事件,意味着你们可能要担责,所以,极力回避人大代表的调研。对人大代表的提问,一问三不知。是的,对人大代表的调研,你们有权保持沉默,但是,回避和沉默,能最终避免《航空法》中不合理的条款被修订吗?回避和沉默,能减免你们在“登机事件”中的法律责任吗?
把人大代表的调研活动不当回事,表面上,是对人大代表个人的不尊重。其实,在我看来,一个人大代表,他(她)在履行代表职责时,已经不是他(她)自己,而是代表选民在调研。拒绝接受人大代表调研,就是不把民众的利益当回事。而不把民众利益当回事的单位或个人,我就不信他们的生意能做得红红火火,他们的声誉和公信力,还出奇地高。
再有两天,“两会”即将召开。人大代表的调研权,是不是也该讨论一下了?
前一篇:征税不等于承认合法性的悖论
后一篇:歇笔了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