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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买到欠费二手房

(2016-01-07 07:49:26)
标签:

房产

小心买到欠费二手房

房管部门提示市民索要物业费提示单

本报讯 (记者刘英潮)本报日前刊发的《买欠费二手房无法正常入住》一文受到了市民的关注,有市民咨询担心买到涉及各种欠费纠纷的二手房,不知该如何维权。记者走访市国土房管部门了解到,本市已经出台相关规定有利于市民维权,可以避免买到存在欠费问题的房屋。

  市民朱女士等消费者近日向本报消费直通车——今晚3·15热线咨询,如何通过中介服务了解真实的二手房信息,避免买到存在欠费问题的二手房。记者走访本市国土房管部门了解到,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房地产中介服务活动中不得对当事人隐瞒涉及房屋交易的重要信息,不得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和信息,不得为禁止交易房屋的当事人提供经纪服务。依据该条例,中介应该实地查看被交易房屋的相关信息。此外,本市上月新出台了《关于实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化管理的意见》出,其中还规定,住宅小区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房地产经纪机构或房屋交易机构在打印《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时,要向交易双方发放交齐物业管理服务费提示单。房产出卖人应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前交齐物业管理服务费,并告知房产买受人。根据相关规定来进行二手房买卖,买房人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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