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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变动 影响公积金贷款

(2013-08-28 07:11:18)
标签:

房产

工作变动 影响公积金贷款
本报讯(记者刘英潮 通讯员 王灵萍)自己工作变动,没想到单位缴纳公积金出现了中断。针对很多市民咨询的影响公积金贷款的问题,近日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进行了回答。
市民王先生去年5月因工作变动到了现在的公司工作,但公司直到去年9月才补交了2012年5至9月份的公积金。今年5月底,他计划贷款买房,不知道能否还能申请到公积金贷款,同时想了解贷款额度如何计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解释,按照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职工因工作单位变动,造成欠缴3个月(含)以内住房公积金或因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误,重新调整造成欠缴住房公积金1个月,在申请贷款时已将欠缴的住房公积金补齐并恢复逐月缴存的,可视同连续缴存。由于王先生已经超过了3个月的政策要求,所以不能计入连续缴存,只能由9月起开始累计计算,到2013年9月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所购住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最高贷款限额四方面因素分别计算,以其中最小值为贷款额度。职工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如职工同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住房补贴),单人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使用配偶额度,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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