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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产业观察 |
据报道: 国美状告陈晓违反离职协议案于5日开庭。
在长期关注国美发展与战略的人士看来,国美的这个决定近乎荒唐、可笑。
荒唐在于,这实在是一个不明智的决定,等于再次提醒人们“国美内斗尚未结束”、“国美是一个带病前行的企业”。这,是国美想要的吗?
那么,国美到底能从起诉陈晓中得到什么?陈晓的再次道歉?还是陈晓对国美做出赔偿?
显然都不是。退一万步说,即使这一切都能得到,对于国美又有多大意义呢?
所以,起诉陈晓是一个错误的决定。
国美起诉陈晓的导火索,是21世纪经济报道那篇著名的《国美事件再露面
实际上,陈晓“违反离职协议”情有可原。2011年3月,陈晓最终选择离开国美,而这正是黄家需要的。但是,就在陈晓转身离开的那一刻,国美发表了如下声明:“陈晓先生以私人理由辞去董事局主席一职是一种理智的行为,也是国美股东的共同选择,只可惜走得太晚了”、“陈晓先生在任期间,企业、股东和社会等方面蒙受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显然,这是对陈晓的羞辱,为日后陈晓报一箭之仇埋下了种子。于是,在两个月之后的2011年5月10日,那篇报道出来了。
为什么事过境迁国美对陈晓依旧不依不饶?在观察家看来,黄家对陈晓的恨已经深入到骨子层面,换言之,不把陈晓打烂搞臭不解恨。而直接操盘者,正是陈黄较量时期为黄家冲锋陷阵的邹晓春。
黄家之所以恨陈晓恨到骨子里,在于在黄家看来,陈晓蓄意把国美从黄家手中夺走,至少也是要黄家大权旁落。在控制欲极强的黄光裕看来,这几乎是个不能容忍的阴谋。他宁愿国美死掉烂掉都不愿别人从他手里拿走,这太不符合他的性格了。
而国美内部并不都这么看。国美高层背后的说法是: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指2008年11月黄光裕东窗事发),为国美能活下去,陈晓没有别的选择,只能那样做。用他们的说法:“没有陈晓,国美活不到今天。”
在我看来,当初(指21世纪经济报道那篇文章出来)国美表达一下激愤之情也就算了,实在没必要当真,而今,国美旧事重提,难免让人想起2008至2011上半年,国美惊心动魄的一幕幕,国美到底能够得到什么?我们只能等着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