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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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行走法韩国总理公德孙中界中州大道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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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班回家的路,有两种走法,一种是过了中州大道,继续沿东风路前行约1000米,到经三路右拐前行约100米,再到鑫苑路右拐前行约700米到家。另一种走法,是过了中州大道,直接向北逆行大约100米,然后左拐前行大约300米,到家。
我大致算了一下,后一种走法能节约里程1400米、时间10分钟。代价是必须违规行驶。
我绝大多数时候是规规矩矩地开车。偶尔也会抄近路回家,一般是晚上六点之后,或者看到前面有多辆车逆行,怀着法不责众的心态跟上去。
实话讲,每次逆行,我都会心里发慌,尤其碰到迎面有车驶来的时候,更是小媳妇似的赶紧靠边停车,等别人过去再走。
逆行是有代价的,虽然不曾被警察逮着,但是,总觉得自己在做一件不怎么光彩的事情。所以,那段短短的逆行,并没有成为我习惯性驾驶。
但是,有另一种逆行,从不曾受到良心的谴责,那就是上海“钓鱼执法”的涉案部门。
据报道,上海“钓鱼执法”事件中的受害者,大多数至今尚未领回被罚没的款项,而有关部门的应对之策竟然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任你怎么挞伐,我自默不作声。
我一直想不明白,像这种“钓鱼执法”,明明就是知法犯法,就是栽赃好人、凌辱公德,为什么还是有人胆大妄为?他们真的就没想一想,在文明社会里,以如此低智商的行为收敛钱财,明摆着会惹火烧身?
在我看来,敛财事小,毒害社会公德体大。这种“钓鱼执法”的最大危害,是让助人为乐的社会公德,演变一种战战兢兢的公民行为,当有人需要我们帮助的时候,除了冷漠以对,我们别无选择,从而置整个社会于公德危机之中。
遗憾的是,我们至今并没有看到任何一个人为此丑行付出代价——除了孙中界这样的被钓者之外。
答案也许就在这里。某些人、某些部门之所以敢胆大妄为,明明白白违法乱纪,就是因为我们的法律,总是对“执法扰民”网开一面。因为有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所以无需为丑行付出代价;既然无须为丑行付出代价,当然也就敢于无所顾忌。
因此我想,如果连这种明明白白的知法犯法都可以不受惩罚,类似的丑闻一定不会绝种,孙中界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前天看到一幅照片,内心很受震撼。日前,韩国釜山发生大火,烧死10人,韩国总理郑 云灿偕夫人双双跪倒在受害者家属面前谢罪。图片上,跪倒在地的总理夫妇一副诚惶诚恐的样子,受害者家属表情木然。
韩国总理并非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但是,他却跪下了,以这种近乎极端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责任。
于是我想,这样的政府想让他腐败都难,为什么?他不敢啊,因为他心中有畏惧感——畏惧民众。
而我们的百姓却可以象鱼一样被钓来钓去,而“钓鱼者”及“鱼饵”即可以不做任何道歉,也无须受任何处罚。
(2009年11月22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