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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说了一句挑衅的玩笑话,竟然被城管执法人员围殴致残。这是最近发生在古都南京的又一起城管恶性执法案。
类似的事情已经在多个城市发生多起,每次发生都会引起民众一阵谴责,不久故伎重演。
看来,谴责是没有用的。当恶性执法一再发生的时候,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城管还有没有存在的必要?
我不清楚城管的来历,也不清楚当初设立城管出于什么样的考虑。但是,我有一个极其朴素的认知:公安局是管治安的,工商局是管市场的,税务局是负责收税的,城建是负责城市规划建设的,环保局是管环境污染的,文化局是管文化市场的,交通局是管道路交通的,市政府是什么都管的。还要城管局干什么?城管局的设立是不是有问题?
按道理说,各职部门只要尽到自己的责任,城市就不会有大的问题。现在,城管在各职能部门的缝隙里游走,什么都管,什么也管不好,反倒对滋养职能部门的懒惰大有好处。
很多人眼里的城管执法,不过是开着印有“城管执法”字样的小货车,在街头巷尾拿着喇叭追赶无照商贩。如果只做这样的事情,我看这城管执法大可取缔了。
在我看来,一个温情、和谐的城市,一定是各群体共生共融的城市,绝对不应当只有中产阶级以上的群体才可以生活。但是,在我们国内,许多城市视民工及无正当职业者为包袱,总试图把这些人赶出去。这实际上是一种狭隘的市民心态。我认为,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任何人都有在某个城市生活、不在某个城市生活的选择与自由。我们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因为他们是弱势群体而欺负他们。
纽约可谓发达,但是纽约仍然有贫民窟,我们没有因此而看到城市管理者以“有碍观瞻”为由驱逐他们。
乡下人及无正当职业的城市弱势群体,因为种种原因无法实施“有执照的商业”活动,于是他们成为城市执法者重点打击对象。他们不仅生活没有保障,还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每天生活在恐慌不安之中。当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始终不能建立起来的时候,掀翻他们的小摊等于逼他们走投无路,剥夺他们最基本的生存权利。
因此,对于弱势群体,我们需要的不是粗暴的打击,而是温情的救助与指导。驱赶,只能制造城市对立,让我们远离社会和谐。
如今,讲“和谐”很时髦,但是,城管扮演的恰恰是“和谐的对立者”。他们与个体犯罪不同的,不过在于披上了“执法”的外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