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剧院运行及与融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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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剧院运行融资模式法国文化部荣誉戏剧总监让-皮埃尔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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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剧院运行及与融资模式
@法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法国剧院运行及与融资模式】5月28号,让-皮埃尔•伍尔兹先生介绍法国话剧院的情况和其特殊的运行和融资模式。讲座的摘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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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茶余饭后的娱乐消遣,甚至是用以打发时间的肤浅恶俗,一边是带有教育启蒙意图的严肃趣味,自十九世纪中期以来,法国戏剧生活就一直在这两大极端之间摇摆。第二帝国时期,通俗喜剧、滑稽歌舞剧和各种讽刺剧、轻歌剧蓬勃发展,营造出浓郁而地道的“巴黎生活”氛围。
巴黎公社时期,形势发生了变化。1871年5月21日,本着教育人民的宗旨,公社颁布法令,规定“剧院归教育部门管理”,认为“在一个共和国中,剧院应当且只应当被视为一大教育机构”。由于该法令在公社夭折一周前被颁布,因此之后并无下文。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大革命的躁动中,巴黎公社对戏剧表现出了格外的关注,是为剧院政策的先声。
同样,十九世纪末的人民教育运动也很可能受到该“启蒙教育”论的极大鼓励。这一点表现为地方剧院的开放和巴黎高等院校对当地剧院的支持。剧院的使命兼顾美学与伦理学、艺术性与公民性。二十世纪初,剧院地方分权运动的先驱及核心人物如福尔曼•热米埃(Firmin Gémier)与雅克 •高布(Jacques Copeau) 的一系列活动正是在这一背景之下开展起来的。而随后的二十世纪中叶则见证了真正意义上的地方分权运动,其代表人物为让•维拉尔(Jean Vilar)。
福尔曼口热米埃生于1869年,建立一个对国家民族与公民个人皆有裨益的全民大剧院是他的毕生追求。1911年,他构想了一个流动国立剧院,但这一创举不过是昙花一现。1920年,他创立了国立人民剧院,即三十年后著名的让维拉尔国立人民剧院。时至今日,热米埃的剧院理念仍然具有其现实意义:
发挥剧院新型社会作用;
- 致力于寻找新的观众群;
- 解决一个困难却必要的方程式:在剧院、寻找观众群与进行当代创作之间建立起最佳平衡关系;
- 提出剧院应由国家负责。
这一轰动一时的大手笔常常因其不切实际或民粹主义的特点而遭人诟病。与其遥相呼应、相辅相成的,是热米埃的同时代人--雅克高布。他推崇的是一种从艺术层面来讲更内在、更严苛、更严肃的戏剧形式。
上述个人创举很快获得有关部门的支持。当局深谙唯有地方分权才能让戏剧在法国最偏远的角落也能得到长足的发展。然而,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这些想法才得到实践。因此,这可谓一次旷日持久的运动,自诞生之日起即表现出强劲的势头,历经政治变迁,国家始终为支持戏剧发展提供大力支持,而中央及地方各级行政单位(国家、大区、省、特别是市镇)也逐渐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来。剧院与共和国、共和国及其艺术家之间的这一伙伴关系有其双重目标:
- 地域层面,在地区文化规划精神的指导下,促进大型文化与戏剧机构在各大区及巴黎郊区的成立。
- 社会层面,有利于寻找新的“大众”观众群。
除上述两大主线之外,第三大主要目标也逐渐清晰:对长期充斥剧院的肤浅恶俗(主要体现在通俗喜剧及滑稽歌舞剧中)提出质疑,提倡一种更强的艺术性,更加关注艺术的社会功能。作品方面,除经典剧目外,主要采用当代剧作家的作品,以当代创作为依托。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剧院地方分权”运动。
文化的公共资金来源
国家支持
2009年国家总资助达74亿8000万欧元,其中40%来自文化部,60%来自其他部委,如教育部(27.5%)、外交部(10.2%)。
文化部预算 自2008年起,文化部预算由四部分构成:文化遗产、创作、知识传承与文化普及、文化研究与科学文化。
2010年预算为30亿7000万欧元,构成如下:
- 文化遗产: 40.6 %
- 创作: 26.8 %
- 知识传承与文化普及: 27.4 %
- 文化研究与科学文化: 5.2 % 其中“创作”包括: 80.9 % 用于舞台艺术的创作与传播; 10.5 % 用于造型艺术 ; 4 % 用于书籍与阅读 ; 4.6 % 用于文化产业.
地方各级行政单位
法国是一个在传统上中央集权程度非常高的国家。最近三十年来,法国的政治及行政领域开始了一场地方分权运动。曾经长期被地方负责人忽略的文化领域如今成为一项重要内容,其中还包括传媒和图像各领域。其规模透过各级地方行政单位的文化拨款可见一斑:2006年,人口超过一万人的市镇获得总额为43亿5700万欧元的拨款(运行资金33亿8900万欧元;投资9亿6800万), 即每位居民152欧元, 为文化部预算的一倍半。
这些花费平均相当于公共预算的8.1%,在某些特别活跃的市镇甚至占到公共预算的20%。因此,市镇对戏剧的贡献大约占到总融资的50%。仍是2006年,省一级行政单位共为文化支出12亿9200万欧元(占总预算的2.2%),其中8亿8500万欧元用于日常运作。大区一级行政单位共投入5550万欧元(占总预算的2.5%),其中3880万欧元用于日常运作。国家及地方各级行政单位从此齐头并进,共同为文化出资。为国立剧场及戏剧中心共同出资的原则得到推广。除几大机构及几大戏剧节外,私人资助、财团或赞助人投资在戏剧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
剧院组织构成
专业剧院包括以下各大板块:一) 三大公立机构网络: 国家级剧院 (共5座) 戏剧中心 (共39座) 国立剧场 (共69座) 二) 一个庞大的“独立公司”、场所、专业组织及庆典组织团体,包括众多街头表演(街头艺术)的剧团和“新马戏”团。三) 私人剧院,几乎全部集中在巴黎地区。
国家级剧院
国家级剧院共五座。其中四座位于巴黎:法兰西剧院(Comédie-Française);奥德翁剧院(le Théâtre national de l’Odéon,1968),1990年更名为欧洲大剧院;夏佑宫国立剧院(Théâtre national de Chaillot,1968);柯林国立剧院(Théâtre national de la Colline,1987)。唯一一座位于外省的国家级剧院:斯特拉斯堡国立剧院(1972)。上述机构均为公立机构,完全由国家资助。他们的院长(法兰西学院则为总执行官)通常是艺术家,在部长会议上接受共和国总统的任命,任期五年,可连任,连任期三年。 2009年,文化部对上述国家级剧院的总资助预算为7亿1100万欧元(法兰西剧院退休养老金除外),其中柯林国立剧院获得9400万欧元,法兰西剧院获得2亿5900万欧元。这些补助平均占到上述机构预算的78%。
戏剧中心
戏剧中心是1945年解放后由国家创办的戏剧创作与传播机构,通常位于外省由常驻剧团所开辟培养出的土地之上。 2011年,这一由39所戏剧中心构成的全国性网络,连同国立剧场一起,共同搭建起戏剧与文化地方分权运动的框架。通常情况下,这些机构为企业身份(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资金的三分之二来自公共资助。初创伊始,资金基本全部来自国家,如今,由地方各级行政单位所提供的资金比例越来越高。
2009年,一所戏剧中心平均预算为3 872 000欧元。地方行政机构(市镇)无偿为戏剧中心提供其名下的工作场所(剧院、排练场所、工作室等)。国家可以参与出资兴建这些场所或为其提供配套设施,金额不能超过总金额的50%。
1972年以来,国家戏剧中心负责人与文化部签署一份个人属性《戏剧地方分权合同》,与国家紧密相连。该合同明确了负责人的艺术计划及项目说明书中的各项要素。合同经过几轮修改,越来越强调艺术多元化、对当代原创剧作家的支持和作为此类机构负责人的艺术家-公民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
2008-2009年间,39所戏剧中心共上演8176台节目,购票观众达1 484 569人次。1990-1991年,观众人数达到历史高峰(2 071 000人次),如今,观看演出的人数尽管仍相对较高,但下降趋势明显。
国立剧场
国立剧场为多元传播机构,有时还负责联合艺术创作(大多数集中在戏剧领域,但如今在舞蹈和音乐领域也有涉猎)。国立剧场的前身是1961年在马尔罗(André Malraux)的倡导下创立的文化中心。 2011年,国立剧场共计69家,形成一个全国性的网络,是五十年来领土文化整治政策的首要政策性工具。
国立剧场通常拥有协会身份,旗下机构包括共同出资的地方行政单位及合作成员(遴选受聘)。作为国家合作伙伴的地方行政单位在大多数情况下均为市镇,有时也可能是议会,个别地方例如塔布(Tarbes),其合作伙伴是一个大型商务中心。协会主席不隶属于任何合作的地方行政单位,而是在遴选受聘成员中选出。
起初,国家与文化中心地方机构的出资比例为一比一对等。如今,地方机构的出资一般占一半以上(平均占总资助金额的65%)。2008年,国家(文化部)与地方机构提供的补助总金额达1亿6950万欧元。机构自筹经费平均占24.8%。
国立剧场通常围绕着一个戏剧演出厅构成(某些情况下为市级剧院),该戏剧厅由其所有者地方机构无偿提供。剧场负责人多数是节目策划人,受聘于剧场,由协会董事会根据“艺术方案”选定。剧场业绩-2007-2008年,国立剧场共接待观众1 900 000人次,其中学生400 000人次。免费开放活动(展览等)另计。放映电影约20 000场次。
独立公司
戏剧公司属于“自由化”活动。至今没有任何针对戏剧节目的法律、任何工作许可条例法国戏剧活动进行规定。而最近由文化部牵头开设的“高等职业演员国家文凭”也并非从事演员、导演或其他舞台行业的必要学历证明。戏剧节目组织策划人,特别是剧场负责人唯一必须具备的,就是演出营业执照,该执照于1945年立法设立,由文化部办法,表明相关持有人遵守了社会及财务相关规定。
根据以上规定,1200家戏剧公司拥有执业资格,形式有协会、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和合作公司。在这里,“公司”不等同于“剧团”。除少数个案外,出于经济的原因,公司仅作为一种组织结构存在,在这个框架下,导演得以进行自己的创作工作。该框架用以接纳资助,在一个演出项目期间,可以接纳演职人员与技术工作人员,其中大部分享受间歇性表演艺术工作者津贴。
所有此类公司,无论所从事的艺术种类如何多种多样,均可申请市镇、省、大区及国家(主要是文化部)的财政支持。2004年一次对2001-2002年间此类公司营业活动所进行的调查对839家接受文化部资助(其中331家特殊指定合作公司)的公司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公司共创作了1162项演出节目:其中2001年521家公司创作了604项,2002年505家公司共创作了558项。这些节目中的1078项(其中703项原创:616项国际创作,87项法国创作)共演出37000场次。虽然地方分权运动正在进行,高度集中依然是法国戏剧生活的一大特色。它们中的大部分集中在巴黎市或巴黎大区,集中了30%的戏剧公司。
市级剧院
大部分中等城市拥有自己的市级剧院。其中的许多都以特许使用的方式出让给演出策划人,没有自己的节目。其他一些市级剧院则成为国立剧场的演出场所。还有一些兼任市镇文化中心,接受来自文化部的“指定剧场”补助。
私立剧院
50家(48家位于巴黎,1家位于里昂,1家位于波尔多)私立剧院虽然不享受直接资助,但通过“援助私立剧院协会”(援助基金)享受公共援助。该项援助金不仅用于对演出节目的创作与营销,还用于对剧场演出厅的恢复、配置与重启。2007年,该基金达1500万欧元,由成员单位负责人管理,分别由文化部(390万欧元,2007)、巴黎市(360万)和演出附加税(400万)等额分摊。 2008年,私立剧院共接待购票观众3422000人次,演出总数达17306场。在观众群方面,私立剧院在法国戏剧生活中占重要一席。在经历了1990年代的下降后,自2000年起,私立剧院的观众数量大幅上升。
戏剧观众群
2008年,100个年满15岁以上的人中有19人在过去的十二个月里曾至少一次去过剧院(专业)(2003年为16人,1989年为14人,1981年为12人,1973年为10人),呈持续增长态势,而其社会阶层差距并不明显。另外。100个年满15岁以上的法国人中有42人(1989年为55人)从未看过专业戏剧演出。尽管增长态势积极,戏剧的观看数依然表现出其不同寻常之处。这些悬殊的差距清楚地体现出这一事业的局限性,但与此同时,也告诉我们,要向缩小巴黎与外省之间地差距、优化领土文化整治、实现文化民主化、减少社会文化歧视,都应当往哪方面努力。戏剧当然不是打赢这场战役的决定性武器,但功不可没,它肩负着实现全民艺术的千年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