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总是在浪尖谷底沉浮的风云人物。他其他的事情我就不说了,只说最近萌芽的拒稿事件。
第一,我早就觉得中国一些一流大杂志有些店大欺客的味道。首先是只约名家的稿件却对无名小卒的作品不屑一顾。对大作家拼命约稿,上赶着马屁却对青年文学爱好者的作品横眉冷对。文学这东西,名气成了敲门砖,没那块砖,哪怕你跪求早香,顶礼膜拜也不会芝麻门开。但我认为这是不对的。很多感人的,好的文字,成型的时候往往是刚出道的时候,那种激情和生活体验是以后无法比拟的。以后成名了,也许写作的手法成熟了,构思精密了,但那种狂热与新鲜却失去了。大的杂志,一流的杂志不该以名取人,而更应该以文取人。
第二,在现在的社会,1000字50块的创作标准的确太少了。写作也是一种创造力,这种文字的酝酿,情感的沸腾过程,与卖一份盒饭或修一双鞋子的劳动力不该等同。我不是鄙视体力劳动者,而是觉得体力劳动者的收入是简单重复劳动,缺乏一种创新。文字这东西,我敲1000个“爱”字,你给我50块,我觉得可行。现在连外面打字员打一篇文章收入都不止1000字50,不知道萌芽杂志和其他各类杂志是如何定稿酬的?1000字50的价钱,在现在上海深圳北京这样的地方,要想买起一套能安身的房子,估计会写死人的。
第三,于是,现在写文章成了一种理想状态,完全是因为爱好,因为追求。但不能靠这个吃饭。我一直就坚持写作只能当我的消遣,主要就是担心写作这东西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不知道哪天就消失了。我怕某天我跟好多名家似的倒毙街头。国家对作家的税收我也觉得奇怪,一部书出了税收还是满高的。若真靠这个吃饭,第二年不写了,不是饿死了?国家有税收返还吗?写作能跟拿年薪的人相比吗?按月拿钱?若写作真成了糊口的饭碗,赶着月底收帐,估计也就没什么可看性了。
第四,抛开郭的人品,我认为以他现在的收入,绝对不会因为1000字是1000块还是1000字是50块而争执,浪费的时间都不够那点钱的。他可能为身价而坚持,比方说,王菲唱一首是10万,她会说白了为谁而义演,却不会为某个商演而自掉身价。对萌芽,郭因为感激可以分文不取地去写一篇文章,但如果这份情感不够,而非得让人报恩,人家显然可以不写。
第五,要想坚持自己的笔锋和质量,就不能写应酬的文章,时间长了,自己就象浪淘沙一样埋没在沙砾中。这正是我最近在思考的问题。我该多写些用心的东西,而不是为几个小钱疲于应付,结果时间耗费了,对自己没用,对读者也是可读可不读。对于这种双不赢局面的事情,我要少做。
在郭的事件中,我支持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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