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妖怪的故事都很经典,我得慢慢说。
她是我此生最重要的朋友,亲人之一。
我们一起渡过我写〈糖〉的岁月。
那时我住在松江车墩一个孤独的别墅里。整个别墅区是空的,我是唯一住着的活人,看门的保安企图强奸我的阿姨,最后被扭送去了派出所。
每天早上四点,是我最害怕的时候。结果,法兰克说那个很有名的美国作家说过:早上四点是最危险的时候。
反正我在那里待了三年,写〈糖〉,每个周末会拎着一个假的GUCCI放着换洗衣服去市中心泡酒吧,泡男人,然后会父母家拿钱。
小妖怪那时在唱片公司工作,每次她骑一个小时车,然后把车停在地铁口,然后再半小时地铁,然后再一小时班车。
她为我翻译很多我喜欢的歌的歌词,也介绍给我很多音乐,我的小说的文字直接受到她的翻译体的影响,但是后来我发现她的翻译跟别人翻译的很不一样。
我结婚以后小妖怪就不出门了,直到去年,她终于开始出门,不过是去了沈阳,做〈甲克虫〉杂志,那真是本不错的杂志。
昨天我跟她说让她放一些音乐在我的博克里,因为我对电脑很弱智,自从我买了新电脑我第一次在自己的电脑上听到音乐,并且自己把自己吓了一跳,那是我打开一个不认识的博客,我开始还以为是法兰克的手机换音乐了。
我说你放了音乐以后我的朋友们就有音乐听了,而且还会把我自己吓一跳,你放了也别告诉我换了也别告诉我,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听音乐。因为妖怪最知道我喜欢哪些歌。
前几天我在MUMA的博客里发现很多给他留言的朋友的博客都有很好听的歌,这让我又回到我的〈糖〉时代,我的青春、、、、、、、所以我也要歌。
但是小妖怪万万没想到我这么早起床,并且写着写着突然听到我最喜欢的一首歌想起来,而且确实把自己吓一跳,还凑近去听,我想这不会错,这是我最喜欢的歌,一定是为我准备的。
然后我打电话给她,我还是比较“做”,因为我的意思是我要所有的人一打开就听到我最喜换的歌,而不是正好放到一首我不太熟悉的歌。并且我问她你研究了多久研究出来的怎么放音乐,她说一两个小时。在这之前,她说,我要趁你起床之前把它们放上去。
感谢小妖怪!感谢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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