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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我的泪曾为她流下[1]

(2005-12-18 08:13:02)
分类: 我的小说

那一刻,我的泪曾为她流下[1]

 

英雄莫问归处!对于我,一个习惯守夜或者只有黑夜中才可以掩饰自己所有真实的女子来说同样适用:都市有它自己认可的娱乐规则,霓虹自有它为伊点亮直到璀璨的理由。就好象那耀过我们双眼的一夜烟花,谁都有谁的故事,谁都有谁的辛酸。

我发誓,一切都会好起来的。经历了一夜烟花,我清楚地知道,那一刻,我的泪曾为她流下。

其实,我们又何必在意那么多呢!该来的终于要来,该去的总归要去,不怕你伤心,男人,是你宠坏的动物。他哪执著地理会你的温存。想一想也会鼻子酸酸的,哭就哭吧反正没人能知道!
  
我是91年从江南的小镇来北京的。最初和几个东北姐妹在朝阳蛋糕房里混日子,后来,偶尔的一个机会去“钱柜”K歌,没想到一曲下来,姐妹们竟说我对音乐那么有感觉,特别是当我唱《城里的月光》的时候:丫妹,一个我圈子里最好的姐妹,那时连眼光都直了,她眼神里充满的不只是惊喜,她说我是渡她的佛我当歌星一定能成功的。

后来,在绵延流转的日子里,她和我结成了一生的宿敌。

1992年,我如约参加了英皇杯歌手大奖赛,当时心情忐忑,自己根本就没抱多大的把握。只是觉得对于一个小女孩儿,玩这样的事儿很刺激:我就那么傻和天真,仅限于自己对音乐肤浅的理解就要完成自己要做的事情,而且是义无反顾!

至于一夜成名之类的念头,压根儿就没有过;而丫妹,就是不一样。

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兵。闯都闯了干吗又保留自己大胆的想法呢!

丫妹习惯性地搂着我早早发育有型的香肩,有点暧昧却似鼓励地说:“宝贝儿,我相信你能行,肯定能拿到好名次!记住我说过的话:你比谁都不差!”

在比赛前的那个晚上,她爬上了我的床:

如果你成名了,那千万别忘了我这朋友。

嗯!那如果我们同时喜欢上一个男人呢!是你的还是我的?

当然算是公共财产喽!不过,对这样的食物我比你贪心。嘻嘻……

那一夜,虽住在地下室,可我的心里却是温暖的。正是因了丫妹的鼓励和悉心地开导,我才取得了日后不俗的成绩。

几乎也就是在那段开心的日子,我认识了签约公司的另一位东北歌手点点,并心甘情愿地把自己名字附在他的后面。

一段命中注定的缘分,一份两难的选择,就这样在我还说不清几分欣喜几分轻愁的时候悄然拉开了帷幕。如果非要说我是这红尘剧场里一个举重若轻的角色,而丫妹就是那戏里魔力无边的美丽巫师,点点则是承载我们太多表情符号的灰色天空。

记得从公司庆功会回来,丫妹、点点、我几乎都快疯狂了,我们早已是无话不谈的朋友。那个年代,事情就是喜欢模糊且次序颠倒。丫妹就是佐证:她是我理所当然的经纪人,入行上手比谁都快,就连公司的老总都感觉在身形妩媚娇小的她天生是做经纪人的料儿。谁要她和谈事儿没有她搞不成的,好在总是她的“点儿”正、人家的心情好,总之,我们出场演下来再次印证了点点的成名曲,皆大欢喜,一切花好月圆!

不再了,最初的感慨,不再了,掌声浸绕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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