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天还早
(2013-07-13 20: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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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散文感悟文化 |
分类: 写过的字 |
下午在微博上说,最近想写一点散文了。
该从哪里写起呢?
不如想到哪写到哪吧,初中语文老师告诉我,散文,形散而神不散。
1.
最近好像又回到了少年。
写完这句话的时候我不禁莞尔一笑。
36岁的年纪,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年纪?我没曾对此做过深入的思考,步履太匆匆,来不及对人生作任何深入的思考,便已一闪而过。
什么叫白驹过隙?
人过30,才会对此有真正的体会。
彷佛那些年少,彷佛那些梦想,都已经是我的前世了,甚至说,都已经是别人的了。
只有偶尔翻起那些过往的照片,听起那些过往的歌,想起那些过往的人,才明白,自己曾经那么真实地走过,不论你愿不愿意回顾,它都曾经存在,那么真实地。
2.
半月前,回了一次故乡。
启蒙老师给我打来电话,说他即将退休,加上60岁生日,想邀请昔日的学生们,回去聚一聚。
启蒙老师明显地比以前更富态了,岁月是一把杀猪刀,任何生灵都抵不过它的刀锋。他握着我的手,说:人到60岁,便越发想念当年,想念当年的学生。
我现在还清晰地记得,小学毕业那一年,他一边给我们每人发一个“工作笔记”本做纪念,一边痛哭的模样。
现在算算,那时候,他也只不过30多岁,正是我现在的年纪。
我的60岁,又将是什么样子?
——如果有60岁的话。
他问我:你还写作吗?
我说:就跟打麻将一样,上瘾了,这辈子丢不掉了。
故乡越发地葱郁。当年那个人声鼎沸、炊烟袅袅的村庄,如今几乎成为一座空村。只有漫山遍野的树木,自顾自的生长个不停。也难怪,现在没人砍伐它们当柴禾作燃料了,现在早就改烧煤了。
故乡一日一日地荒芜,曾经在她怀里长大的孩子,正一日一日地老去。当年那些儿时的玩伴,如今早已天各一方,没了音讯。只有每个夜深人静的时刻,在梦里,那些当年的伙伴,才会重新聚在村庄的上空,童音清越,穿过村庄的一草一木,飞向远方。
小时候希望远离故乡,现在希望回到故乡。
若干年后,当人们偶尔路过那些不变的大山,会不会知道,在这个山湾里,曾经生活过的那些人?
3.
昨天晚上看完了余华的《第七天》。
其实买了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只是没来得及看,正好这两天较闲,于是抽出来看了。
跟看《活着》时一样,我仍然哭了。
伤不起从楼下回来,看到我红彤彤的眼圈,惊讶地问:
“爸爸,你切洋葱了?”
我笑着说:
“没呢,我在看书。”
“你看书怎么哭了?”
“因为这个书上讲了一个故事,一个爸爸,把他的孩子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丢了……然后,这个爸爸又把他找回来了……”
“哦……”
在我看来,《第七天》跟《活着》一样,跟《许三观卖血记》一样,余华都直将笔锋对准生死。
一个作家,只有看透了生死,看透了凡人的命运,才能看透人世,才能用文字向读者传递更多的讯息。
余华是为数不多的、当代的、我尊敬的作家之一。
他靠《活着》成名,我至今仍然固执地认为,《活着》是我看过的最为震撼的作品,没有之一。还记得当年在大学寝室里,捧着那本从地摊上买来的盗版《活着》,我哭得稀里哗啦,在此后的两三年里,我看一遍哭一遍。他把亲情描述得那样的深入、那样感人肺腑;在出版《兄弟》之前,他已经10年没再出过新作。在我看来,《兄弟》的下半部写得相当差,与《活着》的余华判若两人;又过去好几年之后,《第七天》出版了。
如果说《活着》教会我们如何面对生命,那么《第七天》教会我们如何面对死亡。
虽然有人对他的这部作品也有诟病,但是在我看来,《第七天》记录了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的罪恶,记录了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的善良和温暖,若干年后,当我们的子孙重读这本书,他们就会知道,我们今天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荒诞的时代。
一个优秀的作家,你可以不推动历史前进,但你绝不能当帮凶。
4.
前两天,网站的编辑在Q上给我指出写作中的优劣势,我也开始正视自己的这些问题,留待以后来慢慢改正吧。
我依然以为,一个写作者,修炼的是心境。之所以有某些问题的存在,是因为某些症结还没有打通。
最近见了一些多年没见的人,他们还是那样的年富力强,于是我也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的那么老,又好像打了鸡血一样,满血复活,继续做着我年少时的梦。
随着年龄越来越大,我越发的觉得,能够一辈子为儿时的梦而奋斗,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再苦,也不觉得累。
世间那么多随波逐流的人,就让我继续做一个另类吧,活在自己的梦里,不再醒来。
我们终归不过历史长河中的一滴涟漪,活出真性情,趁天还早,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此足矣。
再次出发之前,记得带上那么一点点希望和温暖,否则我们会被绝望和寒冷冻死在路上。
我爱你们,世间的万事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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