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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违法用地 须重典治乱群众监督

(2006-07-04 23:30:46)
遏制违法用地 须重典治乱群众监督
 
2006-6-26 09:08 
章林晓
 
  “禁令”一道又一道,案发一宗又一宗。当前,遏制违法用地势头蔓延,确保宏观调控取得实效,关键是要重典治乱,群众监督。
 
  直面违法用地严峻现实
 
  刚刚过去的6月25日,是第十六个全国“土地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二十周年纪念日,这自然是一个值得庆贺的日子。但是,在这个日子里,对于许许多多国土人来说,恐怕很难高兴得起来。
 
  在这个值得喜庆的日子里,全体国土人面对的窘境是——国土资源部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检查发现,这几年违法用地平均占新增建设用地总宗数的34%,有的地方高达80%。
 
  “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现在很着急,经过前两年的宏观调控,现在又出现了新情况,地根已显失控态势。”国土资源部一位官员向媒体这样表示。
 
  “禁令”一道又一道,案发一宗又一宗,违法用地屡禁不止为哪般?有媒体刊发文章,发出了这样的疑问。
 
  面对土地市场的乱象,自然,国土人很难高兴得起来。但是,显然,国土人也没有回避,而是直面着这违法用地严峻的现实。
 
  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
 
  “6.25”这一天,中国国土资源报社创办的中国国土资源网站,其头条的大幅标题,也不是喜庆的文字,而是《严明法纪  限期整改   坚决制止土地违法》。
 
  地根屡屡失控症结何在?
 
  2003年,国务院首次明确,土地是宏观调控的手段,国土资源部是宏观调控的重要部门。
 
  那年的7月中下旬,国务院在一周内连下两道“黄牌”,分别下发《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和《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 7月3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就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用地,加强土地管理做出部署;8月8日,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建设部、审计署等五部委组成10个“联合督察组”悄悄奔赴各地,对各省及省级以下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包括未经批准而扩建的国家级开发区进行了审查摸底。…………
 
  正是在这种高压的态势之下,我国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才取得阶段性成果,开发区日渐高涨的“圈地运动”才有所退潮。
 
  然而,仅就违法用地查处层面来说,这种“退潮”注定是阶段性的。当2004年3月15 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了五起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时,我就作出了这样的断定。3月17日,我在人民网房产频道发表了《土地违法 可以“刑不上大夫”? 》,我在文中悲观地预测道——
 
   在这场声势浩大的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中,在这场轰轰烈烈的治理园区的活动中,我们在看到国土资源、监察、审计等部门一齐行动的同时,却分明发现了司法的缺失。而正是这司法的缺失,导致了地方政府在土地占用方面“犯法”处理的偏轻——可以“刑不上大夫”,而这正是许多地方官员敢摸“高压线”,却未受损伤的重要原因。
 
  问题在于,治理整顿园区的高压态势可以保持一时,也可以保持一段时期,但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如果在土地问题上,司法继续缺失,土地违法可以继续“刑不上大夫”,那么,治理整顿的高压态势一旦松懈之后,在“圈地”热潮短暂的消退之后,会不会有第四次、第五次乃至第六次“圈地”运动的扑面而来呢?问题更在于,这样的折腾,我们还能禁得起几次?
 
  “破窗理论”给我们的启示
 
  多年前,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詹巴斗做了一个试验。他找了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的一辆摆在帕罗阿尔托的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停在相对杂乱的布朗克斯街区。停在布朗克斯的那一辆,他把车牌摘掉了,并且把顶棚打开。结果这辆车一天之内就给人偷走了,而放在帕罗阿尔托的那一辆,摆了一个星期也无人问津。后来,詹巴斗用锤子把那辆车的玻璃敲了个大洞。结果呢?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它就不见了。
 
  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以詹巴斗的这个试验为基础,于1982年提出了一个“破窗理论”。
 
  “破窗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个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那么,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繁荣。
 
  “破窗理论”给我们的启示是,环境具有强烈的暗示性和诱导性,必须及时修复好第一个被打破的玻璃窗户,千万不要等到人们群起而仿效,将一个又一个“玻璃窗户”打破时,才引起重视,这时损失就已大了。
 
  违法用地是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直接、正面的对抗,如果谁碰了这根“高压线”只有好处,而不用付出多少代价,那么,土地违法现象,必然会从滋生,到互相仿效、相互攀比,不断蔓延,最后到泛滥的程度。
 
  遏制违法用地 须重典治乱群众监督
 
  据媒体报导,国土资源部通过对2004年9月以来的用地进行检查发现,一些城市的违法用地少的在60%左右,多的甚至在90%以上。
 
  而今年以来,各地发展经济的热情异常高涨,大量投资最终落在了土地上,其中很大一部分项目用地是违法用地,而严重的土地违法问题几乎都与地方政府有关。
 
  显然,目前我国土地市场的非法违法现象,已经不是“第一个被打破玻璃的窗户”了。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严刑厉法,重典治乱,狠抓几个典型,才可能有效遏制住违法用地的蔓延。
 
  最近,国土资源部对各地下达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量化指标”——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今年6月份公开、依法、严肃查处3起以上严重土地违法案件,年底前要达到8起以上。这种“量化指标”的下达,虽出无奈,也确属必须。
 
  而当违法用地蔓延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后,就应该高度重视“破窗理论”给我们的启示,注重“第一个被打破玻璃”的及时“修复”。即对刚刚冒出来的土地违法案件,不论大小,都应予以及时查处,只有这样,才可能付出成本最小,而收效最大。
 
  群众的眼睛是最亮的。为及时发现“第一个被打破玻璃”,就必须引入群众监督机制。在这方面,浙江省国土厅已经率先作出了有益的尝试。
 
  2006年5月11日,人民网房产城建频道转载了张国斌等人撰写的《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试点挂牌施工减少违法用地》。据该文介绍,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在全省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开发区(园区)内,包括经省政府批准的拟保留的开发区规划范围内,2006年1月1日后经依法批准的用地项目(线性工程除外),要在建设用地施工现场挂贴项目用地批准情况公示牌,实行挂牌施工,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减少违法用地的发生。
 
  不论是从党的群众路线的角度,还是从前面所介绍的“破窗理论”角度,应当说,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挂牌施工,接受监督”的做法,在遏制违法用地方面,无疑是作出了非常有意义的探索。
 
来源:人民网房产城建频道
 
 
责任编辑:孙红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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