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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公益人,请放下崇高幻觉孤独前行》

(2012-06-24 12: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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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这篇文章的基本观点与我们北京大学公益讲座的理念是一致的。我们讲的“三个放下”(放下利、放下名、放下自以为是),就是这个意思。

 

 

 

公益人,请放下崇高幻觉孤独前行


何小手[原创]

2012/6/21 8:14:10 发布在<凯迪社区> 猫眼看人

近年来,中国慈善事业发展迅速,尤其是来自民间的慈善力量正日益凸显。民间的慈善力量也存在分野,有的慈善人士将慈善事业完全视为个人作为,通过慈善努力,力求在个人事业成功的基础上,寻求一种具有历史意义的人生价值;有的人则试图动员社会的力量,将慈善行动作用于弱者群体,他们有点古时的江湖义气——这类慈善人士在扶贫济弱的同时,的确表现出天下不公的义愤。

江湖义气,侠客般的义举固然能激发古典的浪漫情结,但毕竟不是当下慈善的主流,慈善人士该如何定位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最近,崔永元公益团队在湖南受到冷遇,湖南省教育厅的“三不”主义,以及崔永元本人“不努力、不作为、不要脸”的回应引发舆论热议。从事公益事业的人该如何定位自己的角色,普通人又该如何对待公益人的作为,这些问题看似毫无意义,然而对此做出必要的判断并收获共识,却是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

应该说,当前民众仍然习惯于用道德仰视的眼光对待那些从事公益事业的人。这大概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当前中国社会贫富悬殊,发展机会和公共福利不平等,导致公益事业被赋予太多的社会期待,尤其是来自民间的公益力量,具有浓厚的“打抱不平”的气质,被普遍视为贫困人群的救命稻草;另一方面,在多数人的印象中,腰缠万贯的慈善人士和为社会事业奔走的公益人群,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他们无非是雷锋附体,具有普通人所没有的道德境界和高人一等的公共情怀,是高尚的人,纯粹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在上一篇专栏文章中,我曾提到当下“最美”们没有保持崇高的责任和成为职业好人的义务,也曾提到,这是一个道德资源青黄不接的时代,其理由便是,道德模范已经不再具备过去那样巨大的感召力。然而,即便如此,道德领域的去偶像化并不妨碍新的造神运动,除了“最美”现象,放在慈善领域便是,人们热衷于用道德审视的眼光看待公益人士,围观并分享他们的道德光辉。这很大程度上因为互联网的低门槛,清谈气质,以及偶像情结。大凡是公益人士组织的爱心活动,总能形成爱心激流,与此同时,批评公益人士几乎变得寸步难行,因为大众赋予当事人以道德光环,他们被默认为服务大众的好人,批评往往就被解读为别有用心。公众带着朴素的正义感,本着有为胜过无为的简单逻辑,无视程序的合法性。看看网上近乎肆无忌惮的爱心捐款现象就知道,这种朴素的正义感在民众的狂欢中,甚至取得了对法律(如非法募捐的问责)的完胜。

而观察公益人士这个群体可以发现,他们也的确也沉溺在粉丝为之营造的崇高幻觉中。他们不再低调,自从取得了公益人士的大众形象后,真的就如雷锋附体般,按照大众对他们的期待,本着弱者伦理和公共知识分子的立场,发表对时局的看法和对底层民众的体恤。公益所根基的公共情怀——“关心中国人”成为了他们言论的主色调。与此同时,他们对来自外界的批评始终保持警惕,以近乎道德洁癖的心态打造公共形象。

笔者一直对慈善人士怀有戒心,不是因为自己的小人之心,不是因为要标新立异,故意与主流价值观背道而驰,而是因为,在互联网时代,爱心已经成为万般皆准的武器,它所塑造的偶像即便确有其值得欣喜的成分,也不至于让我们顶礼膜拜。

在更为宏大的层面,尼布尔在《道德的人和不道德的社会》中论及富人的慈善,认为他们的慷慨在显示其财富的同时,也在抚慰穷人的反抗冲动,这一说法放在当下中国社会尚有杞人忧天的成分,但是,从长远来看,放下道德重负,用平常心来对待慈善确是社会发展的方向。慈善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福利,它致力于社会的二次分配,有利于促进社会平等。上周末,南方周末组织讲座,主讲人清华大学秦晖教授谈及改造我们的福利观,其中提到,福利问责有利于走向社会民主。我想,这种福利问责不只是来自政府的公共福利,还应该指当下中国越来越普遍的民间公益。现代公益不只是朴素的好人做好事,好的初衷可能带来不好的结果,这就要求,无论是公益人士,还是普通民众,都应该审慎对待公益行为。公益人更应该放下由大众营造的崇高幻觉孤独前行,公益行动的价值,绝不在于打造一个道德模范,而应该是一群现代公民。

本文发表在6月21日《南方都市报》“个论”,见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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