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朋友去处理一件产品质量问题。当我指出我朋友的助手处理问题的方法不妥时,她说:这是对方让我做的,所以我并没有做错。
事后,我告诉她:
1.门可以用钥匙开,也可以用锤子砸。两种方式没有对错,只是你要选择什么方式是最优的。
2.当你的谈判对手让你做一件事的时候,你必须知道这样做是不是有意义,如果没有意义,你不能怪他(主观故意或是失误用),不能因为是他叫你做的,就认为没有错。
3.你只能对你的上司说,我做的是所有选择中最优的选择。你千万不能只是告诉他你的方案没有错,因为在没有错的方案中,会有优劣之分。而你是否优秀,在于你能否想出最优的方案,并执行最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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