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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城河边观音堂

(2021-05-06 22:24:18)
分类: 寺观庵院

铁炉村有四处观音:圣泉院水观音、窦平庙观音、活观音、观音堂。

观音堂在魏城镇铁炉村与永乐村(原魏城油坊村8组与东宣永乐村)交界处,旧属绵州东乡六里,是刘家河经雍家场上魏城驿、宣化铺的分路点。在圣泉院、云盖寺、鱼泉寺、高观寺、东岳庙五座蜀中名刹之间,它是一座声希名淡的小庙。

观音堂坐北向南,新近重建,四合院布局。有乾隆四十三年纪年香炉两座,其一云:谨具奉/呈,发心施献。下民弟子杨囗,杨囗囗/观音菩萨位前香炉一座。囗/之囗神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绵州梓匠模雕刻。/乾隆四十三年八月十五日”有石柱一对,下联家中富贵休来朝。堂前不远有泰山石敢当一座,竖立时间为道光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巳时竖立”。有乾隆五十一年到光绪八年的碑刻三通,为我们追寻远去的历史提供了丰富的信息。

乾隆五十一年“禁恶丐”示禁碑

石碑上下贯通凿出两条长方形槽口,应是几十年前安装农机底座造成的,缺字七八列。碑额圆弧形,线刻阴阳鱼,刻或为“禁例遵行”四字。碑云:

署四川直隶绵州梓潼县正堂加五级纪录十二次吕,为恶丐复生,公恳示禁事。

案据梓潼县东乡六里上牌士民罗俊英等禀称情。梓邑路当孔道,往来乞丐络绎不绝,有等乞丐沿门理求,听其主人多寡舍给;有等强壮恶丐,藉病苦,每至一户,窥其人烟凋零,动以一升、三升估讨,不遂,则恶言詈辱更有名为乞丐,探其路径,夜则行窃。并有患病之丐,毙于地主界内,诚恐奸棍诬害,不敢掩埋,只得投明约保报验。

如此,小民受乞丐之累难计。前岁恩驾临抚,清歌载道,并奉前督部堂李,出示严禁在案。嗣有士民何铜龙恳请示禁,曾蒙禁止,近今一载有余。奈为日久,风飘雨湿,前示概行湮没,而恶丐泯不畏法,仍肆复生,乡民受害难忍。是以冒情公恳天恩俯准愚情,赏示严禁。

嗣后,凡系残废之丐,各户量为施舍凡系强壮恶丐,沿门强索者,许令赶逐至病毙之丐,明约保里邻,公同验明,委有器而无故者,许令掩埋,具结立案,标招尸亲认领。倘有不法棍徒冒认尸亲讹诈者,许即扭禀,以凭查拿处治。为此示谕县属军民人等知悉,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一、奉前任正堂朱示,凡完婚丧祭,止许一人前往,至属本族至戚,亦不得过二三人,至备礼钱务每人五十文以上如违,众……

一、凡遇盗贼,齐心拿获送官惩治。囗囗囗囗以及来历不明之人,立即协力扭禀赴公。

一、凡遇户婚田土……务于择内素行公直者秉公断田,如不依理处,许令公禀,自干法究。

罗俊英,孙,王天相,何铜龙,郭万囗,涂,鲜,范,王天书,囗忠龙,罗全秀,李光玉,贾,王天方,范维囗,雍,曹文,王国禄,李廷瑞、罗琳、王璠,王贞,何琇,孙应德,杨乾学,张维龙,胡建囗,何世(部分)

大清乾隆五十一年十月十六日东乡六里上牌士民公立

碑解。乾隆三十六年,因洪水冲毁绵州城,清政府决定迁州治于罗江,东乡四六里、北乡六里,共计八里连同魏城驿,划拨梓潼管辖,直到嘉庆七年州还旧治,才拨回绵州。梓潼县路当金牛孔道,往来乞丐络绎不绝。一般的乞丐,听凭主人施舍多少,并无异议。但有凶悍强壮的恶丐,白天窥探、夜间偷盗,或装弄神棍,骗吃骗财,或刀棍逞凶,强索估要,其行为类同啯匪,给社会带来安全隐患。另有病逝乞丐难以合规掩埋的问题。针对这些情况,东乡六里上牌士民罗俊英、何铜龙等向梓潼知县打报告,申请示禁条例,周围罗、杨、郭、雍、何、范、鲜、张、孙等姓附议。乾隆五十年,吕圣宗来任知县,次年根据士民所请,出示“禁恶丐”示禁条例。另外,吕知县根据前任知县朱帘的治理政策,外加了有关请客送礼、捉拿盗贼,户婚田土的三条示禁条例。当地士民刊碑。

知县吕圣宗,安徽贵池县举人,律例馆供事。乾隆五十年任梓潼知县。五十四年任荆溪知县。五十五年任吴江知县,五十八年在吴江建同川书院,修县学。五十九年以吴江知县署松江府川沙抚民同知。嘉庆元年任沛县知县。嘉庆十一年署台湾府经历。

值得注意的是,绵东三里白马观也有一方吕知县发布,当地士民刊刻,内容基本一致,竖立于同年同月同日的“禁恶丐”示禁碑。

另外,笔者在游仙区内的寺观中发现了十方刊刻于乾隆年间,旨在淳化民风,强化保甲建设的碑刻,如下:

刊碑地点

颁布示禁者

申请刊立者

刊碑时间

盐泉镇上方寺

梓潼知县朱帘

东乡五里士民

乾隆四十二年

小枧镇天池寺

绵州知州马家良

东乡二里士民

乾隆四十五年

信义镇白马观

梓潼知县潘观成

东乡三四六里士民

乾隆四十六年

仙海区铜瓦铺

梓潼知县潘观成

北乡四里士民

乾隆四十六年

忠兴镇木龙观

梓潼知县潘观成

北乡八里士民

乾隆四十六年

信义镇白马观

梓潼知县吕宗圣

东乡三四六里士民

乾隆五十一年

铁炉村观音堂

梓潼知县吕宗圣

东乡六里士民

乾隆五十一年

铁炉村牛王庙

梓潼知县吕宗圣

东乡六里士民

乾隆五十一年

忠兴镇木龙观

梓潼知县朱帘、洪成龙、潘观成等

北乡八里士民

乾隆五十六年

石马镇来凤阁

彰明知县张宏轩

青莲乡三甲士民

嘉庆六年

 

这些碑刻或称为“示禁碑”“规矩碑”“民风碑”,均由知州或知县发布,由地方绅民所请而刊立在寺观中。在内容上有“严防团守”、“查报可疑之人”、“禁妇女虿骗”、“禁恶丐”、“禁宰耕牛”、“严招佃”、“防啯匪”、“替报牌首”、“教育子弟”和“广植树木”等相似内容。

除这种有官方色彩的示禁碑外,还有数量更多的家族“宗族禁戒”条规,这些条规或载入《族谱》,或刻立于祠堂之中、祖茔之前,名称各异,或族戒、或族规、或戒止、或蒸尝会碑、或清明会碑、或伦常碑、或宗支碑。铁炉沟中便有《王氏宗支暨十二族戒碑》、《贾氏宗支碑》和涂氏三戒等,为了更全面的认识,在此谨列举一些在魏城镇内的此类碑刻:

地点

名称

时间

绣山村

《李氏宗支戒碑》

光绪十八年

绣山村

《白氏族规碑》

民国七年

绣山村

《黑柏林王氏祀事十二款》(见谱)

光绪十三年

青林沟

《石氏宗支碑》

宣统三年

鱼泉村

《雍氏公议禁戒族规十条》

民国八年

鱼泉村

《雍氏族规碑》

道光二十四年

永乐村

《杨氏族规碑》

光绪十九年

莲池村

《胡氏族规》(见谱)

嘉庆十八年

玉珠村

《邓氏宗祠戒碑》

光绪十一年

圣水村

《巩氏宗支碑》

道光十九年

牌坊村

《碾子坝张氏宗祠戒备》

光绪十七年

荣华村

《曹氏禁戒碑》(见谱)

同治五年

这些族规,内容涉及护祖茔、建祠堂、敦祀事、置祭田、孝父母、和宗族、敦伦常、睦兄弟、明嫡庶、慎立嗣、肃规范、恤孤寡、惩悖逆、敦诗书、续谱牒等事,禁戒内容有:戒忤逆父母戒欺凌尊长戒偷盗赌博戒奸邪乱伦戒欺孤灭寡倚大压小戒兄弟转房戒异姓入宗戒酗酒生事戒同姓连婚等,铁炉沟《贾氏宗支碑》甚至专门为妇女设立了戒条。

这些碑刻,反映出清代乡村自治的一些特点:

1.以保甲为基层行政组织制度

保甲制是清代州县以下的准政权基层组织,被朝廷当着弭盗安民、加强治安的重要手段。清初推行“总甲法”:“凡遇盗贼、逃人、奸宄、窃发事件,邻佑即报知甲长,甲长报知总甲,总甲报知府、州县、卫所。”顺治十二年恢复明代里甲制度,将里甲组织和地亩分离,向以维护社会治安、社会稳定为主,兼理征收赋税钱粮等杂役的保甲法转变。康熙四十七年“申行保甲之法”:“一州一县城关若干户,四乡村落各若干户,户给印信纸牌一张,书写姓名、丁男口数于上,出者注明所往,入则稽其所来,面生可疑之人,非盘诘的确,不许容留。十户立一牌头,十牌立一甲长,十甲立一保长,若村庄人少,户不及数,即就其少数编之。无事递相稽查,有事互相救应。”乾隆二十二年,全国推行保甲制度。乾隆三十七年之后,朝廷将保甲的户籍编户登记职责下放到基层,保甲有了更多的自治权利。

2.禁戒内容以“圣谕”和朝廷禁条为蓝本

不管是知县颁布,乡约耆老刊立的,还是各族自行制定的族规家法,都是朝廷在县级政权以下推行保甲制、宗法制的反映,都是以顺治九年《钦定六谕文》、康熙九年《御制圣谕十六条》以及朝廷屡次颁布的严条禁规为蓝本,因时因地制宜地进行阐发,是“讲圣谕”的一种特殊形式。

乾隆《直隶绵州志》卷五《风俗》:献逆蹂躏而后,土著者少。其四方侨寓,率秦、楚、吴、粤之人。好气尚斗,常则聚处,觉则远扬,颇称难治。” “保甲既行,啸聚减少。” 在保、甲、牌以及族内讲圣谕,进行道德教化、淳化民风,是贯穿清代乡村社会始终的一项宣教活动,是朝廷巩固统治的一种手段,也为乡村自治的一部分。

圣泉院还于光绪十五年(1889)设立圣谕会,将“王章颁行天下,挽回风俗醇美,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弟兄相睦,邻里相敬,以化愚顽”。

3.皇权、族权和绅权紧密联结

立于寺庙的“示禁碑”,一般有很强的官方色彩,规格在“直隶绵州正堂”“直隶绵州梓潼县正堂”及“魏城巡厅”的级别,这就相当于代表了国家层面的管理,具有皇权的权威性。木龙观碑载“合十二两奇之充役全年”的规定及地方总耆、牌主、社首的任命都由代表皇权的县主裁决。

统治者在乡村自治中实行“编户齐民”,十户为牌,十牌为甲,十甲为保。地方的管理,就由代表绅权和族权的总耆、乡约、社首,保长、甲长、牌主、族长等负责。地方的规章制度,由乡绅阶层向知县、知州“恳乞”下来,然后立碑示禁。对于族长和家长来说,一般根据圣谕、禁条“因族制宜”地商议并制定本族的规矩,也有的甚至会上报至知州、知县申请批准,如游仙镇望江村王氏族规碑、信义镇李花村余氏十二戒碑。

保甲长对乡村的管理很细化,细化到处理邻里的小纠纷,如妇女借扫叶为名,暗带刀斧,恣意砍割;又或接采猪草顺便偷窃粮食菜蔬。”若被主人发现,还经常发生“自磕伤头额手足,或自扯破衣裤”进行碰瓷的事情。

乡村自治的权利非常地大:如有一户不行,一条不遵,由该牌牌首通传名牌,牌首至其家,鸣鼓而攻,轻则罚油十斤,重则罚戏一本,以示惩戒。”除一般的教育权、惩戒权外,还拥有生杀大权,如赵渠沟《白氏族规碑》载:“忤逆乱伦者,处以死。

一般的纠纷和案子,先报告约保、族长,在乡村内部解决。如有老百姓准备杀一头牛,必须由“牌首验明”是否符合条件。若遇上不服从乡村管理的“刺头”,则“禀官惩治”或“送官惩治”。遇上盗贼、啯匪,“齐心拿获,送官惩治”。遇上命案,则必须上报给县、州。

保甲制鼓励保甲内居民“守望相助”,互相稽查、互相救应。面对敌我矛盾的啯噜,甚至赋予老百姓杀人的权利:“如啯匪辄敢持拒捕,失主即便刺杀无论。

4.带有浓厚的连坐特点

保甲制列禁森严,有明显的 “联保连坐”特点:

“如有一家不到,即公同议罚,以充盘费。”

“凡江彰、绵郡封疆相连户口,概行比户追搜,如有拒搜之户,即与盗贼同情,指名禀官送究。”

“团内团外凡有可疑之人,不可不齐力查报。”

“如妇女敢于虿骗,即将伊夫男并招主,送官分别严究。”

“严招佃。凡招住之人,自应责成招主。”

“子弟之不肖,总因父兄教育之不严,既议之后,如有仍蹈前辙,轻则罚银,重则送官,并将不行禁育之父兄照例责惩。”

5.始终受到啯鲁的挑战

啯噜是清代四川地方社会挥之不去的社会阴影,严重地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百姓的生活。

清初的“湖广填四川”,让许多处于川内高山峡谷地带的居民改善了生存条件,让许多外省移民开拓了新的天地。“四方流民多入川觅食,力田就佃,无异土著。

四川移民社会人口流动频繁,难以管理,清政府建立严密的保甲制度应对,对于那些不安本分和来历不明者,报官究治,乡村社会管理的效果立竿见影。

但四川是五方杂处之地,无产、破产流民甚多,贫困之极,无以为生。外省入川流民、本地无业游民、金川之役后产生的逃兵、失业夫役和那些无赖游民,相当一部分成为以窃掠为生的啯噜。

绵州东北二乡有八里,在乾隆三十六年(1771)到嘉庆七年(1802)约有30年的时间里,划拨给梓潼县管辖。“路当孔道”,但“苦乐不匀”“奸暴潜藏”“盗贼公行”等现象严重——啯噜之害不轻。

嘉庆教乱之后,清帝国开始衰退。朝廷令地方绅士招募乡勇,团练自保,从此,乡村基层组织产生了新的变化。铁炉村周边高山上有云福寨、高官寨、魏城堡等寨堡,这些寨堡即在嘉庆教乱和咸丰蓝乱中,由地方民团作为中坚,保卫着乡民们的生命和财产。

观音堂内保存了光绪三十年的“团防碑”,系碑之残件,就是团防制度的反映,云:

团碑

一、黑夜偷

一、外来窃贼心有

首事:蒲显囗、蒲元正、蒲天荣、范朝武、杨登全、郭奇千、蒲囗惠、蒲元有捐钱十千文六百文。贾囗元、郭子金、罗朝第、范朝金、观音堂各捐钱五百文。郭奇金、杨启山、蒲剑四百文。

大清光绪三十年甲辰

这种由团练发展而来的地方武装,至民国仍然存在。民国《绵阳县志》有载:绵阳地当冲要,宵人外寇伺机窃发,四境民心惴惴,如倚危墙,故办团务保境自卫。绵阳团务组织机关在清末名称不一,或保甲总局,或练丁局,或团防局,或团保局,或筹防局。民国二年称保卫团。民国四年后为团练局。民国六年为团练总局,四乡设立分局。

这种反映团防的碑刻保存极少,笔者另在涪城区吴家镇大南岳庙邱家垭口遇见民六年的“绵南七区团防碑”。

保存在游仙区内的示禁碑,其在分布密度上大大超过涪城区(原州西、南二乡)和梓潼县,这充分说明了绵州和梓潼县都十分重视朝廷政策在边远地方的落实。

在古代社会,“王权止于县政”,让“圣谕”的精神落实到乡村的每个地方,让朝廷的禁条全面贯彻,保甲制和宗法制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从乾隆盛世到帝国穷途,观音堂里藏着大历史。

光绪八年文昌会碑

石碑长方削角,云:

文昌会碑

夫文昌之神,为天上之列星,为人间之司禄,其事迹显应,纪于载籍再可/……俱立庙宇,每逢朔望,有/……/……/逆案,概将佛地霸耕,致使焚献无出,不惟庙宇倾颓,而神像亦几剥落,使无显/应,安知不为破庙冷坛乎?及同治之初,左姓竟为不法,倾家流离,始将佛地罢/丢。于是,杨公天顺,及杨发先、郭其佐将地出写,其钱只三千文。三人将钱生息,/日积月累,故有余赀,始设文昌胜会,每年十月十五日,凭神算账。其有前后/培补庙宇,与砌石墙、修偏厦、修神龛,及文昌穿金、辉煌龙神、韦陀、土地,共使钱九十千文。所取庙上田地当价钱,共合六十六千二百文,外所当田地当价钱/一百一十三钏。由是以思,虽曰神灵,亦由人公也。日后出办,再为培修庙宇、辉/煌神像、建立学校,使得人材辈出,士林挺秀,岂非我同仁之幸哉?故特(将捐赀姓名并列于左:)

……杨启全,杨维宽。

大清光绪八年季秋月下浣日谷旦

碑解。梓潼县是文昌信仰发祥地,游仙区是文昌信仰的直接辐射区和传播区,各寺观大体都塑有文昌像,设有文昌会,并有文昌扫荡习俗。

观音堂文昌会碑立于光绪八年,言文昌神是天上列星,人间司禄,主管文运。观音堂曾有旧案,寺庙田地被左姓霸耕,焚献无出,庙宇倾颓,神像剥落,成为破庙冷坛。到同治年间,左姓在当地住不下去了,倾家流离,寺田才得以回归。杨天顺、杨发先、郭其佐三人将寺田出佃生息,积成文昌会。前后建庙宇、砌石墙、修偏厦、造神龛、给文昌等神像穿金,在众姓资助下,竟然还有余赀。并将余赀结存生息,作为今后培补、彩画和建学校之用。

光绪八年牛王会碑

牛王会碑

其畜物之生,原以待用于人也。使不待用于人,则畜何用?岂非/虚生之物乎?不知畜物虽待用于人,而所以主之者。绵东六里/观音堂牛王菩萨,不诚为畜物之主哉?夫众姓于乾隆年间/修庙宇,装塑神像,所设有牛王胜会一座,每年募化众姓酬神/演戏,未有所积。迨至咸丰末年,有值年会首等协力募化,用度/从俭,将现年所化之赀,除酬神演戏一切使费而外,所囗囗囗/尚未满钏,作本生息,每岁孟冬晦日凭神清算,囗囗囗囗,囗囗/滥用。首等数人实欲箦土成山,因而协同经理始终,囗囗囗囗/合本利计算,除辉煌神像,每年替报之费,共积有现囗囗囗囗/钏,将日后余积,以作培修庙宇、辉煌神像之用。然其囗囗囗囗/数人之积针成铁,而实由众姓之不吝锱铢,必成兹囗囗囗囗/始末而为之记。欧必禄书。

会首:杨,罗珍元,张元坤,伏映同,孙思杰,囗朝鼎,囗维发。

光绪八年十月初一日同众姓人等公立

碑解在传统乡村社会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甚至升华为牛王崇拜。碑言牛王菩萨为畜物之主。”观音堂在乾隆年间建庙时,便装塑有牛王菩萨神像,设立牛王胜会,酬神演戏。至咸丰十一年,值年会首等再协力募化会赀。

保护耕牛,崇奉牛王,禁宰耕牛、禁开汤锅,牛的话题不仅仅在观音堂。龙门小桥村嘉庆十五年《牛王祀田碑记》云:牛王圣帝,大有功德于民者。上应天星,下司地曜,乃五丑星君分神下界,降于龙岗,投产白鹿,代民耕作,而民始得其丰,则吾辈之崇俸,不亦宜乎?”青林口嘉庆六年梓潼知县汪金笏颁布的《奉示禁杀耕牛碑记》云:“牛之为物,上应天心,下与地利,惟天可享,非圣不歆。“况稻粱麦菽非牛无以播其种,覆土耕田无牛何以助其力,牛之有益于人,彰明较著矣。江、剑、梓邑士农工商虽各有其业,而朝飨夕飱,俱赖牛以养命也。”进而示禁:自戒以后,愿我同人乡村市口互相稽查,见食者劝之,遇杀者戒之处之,恃强不服,惯恶不悛,禀官治之。” 天池寺乾隆四十五年绵州知州马家良颁布示禁碑云:“禁止宰杀耕牛。凡场市乡村,不得宰杀耕牛,开设汤锅,并不得私剥瘟毙牛只,贻害地方。

观音堂的彩莲船

观音堂创始无考,据纪年香炉和古碑,观音堂在乾隆四十三年时已经存在据附近村民介绍,观音堂的庙会有观音会、文昌会、牛王会圣谕会等。

观音会期照例仍是二月十九、六月十九和九月十九,并有耍彩莲船的民俗。

先是,观音堂近侧郭老太公打算在魏城河上建修一座石桥,以利济两岸百姓。但工程浩大,独力难支,郭老太公一筹莫展,便去观音堂拜观音。当晚,郭老太公做了一个梦,梦见观音菩萨对他说,“东乡是观音崇奉之区,佛法广施,众生广济,郭老太公要修桥济人,本尊先送你一条舟船。”杨老太公在睡梦中见到的船是彩莲船,他百思不得其解,便找圣泉院杨家端公解梦——原来观音菩萨是让他耍彩莲船募化。郭老太爷和范氏、杨氏商议,很快组织起了彩莲船表演队伍。正月初一开演,正月十五结束,大家在喜庆的气氛中,纷纷为修桥捐资捐物。当年,郭家桥修成,两岸人再无临河兴叹之事发生。

郭家桥修好后,耍彩莲船的节目保留了下来,相沿成习。

船以竹条、彩绸和彩纸糊扎,以浓丽的彩绘。船身装饰彩花、绣球和可以旋转的莲花彩灯船的样式有荷花船、鲤鱼船、龙头凤尾船、丹凤朝阳船等。

耍彩莲船的时间在正月初一到正月十五,表演队伍走向串户,拜年送吉祥,带来节日的喜庆。

耍彩船先要帖子”,也叫“报灯”,后面是两人打着牌灯,然后应邀赴演。主要表演者是船姑娘和老艄公。船姑娘是本地的村花,老艄公由本地青壮俊俏男子扮演。老艄公配以船桨、遮阳帽、腰带、绑腿、红缨草鞋,并戴有长长的胡须,是英武老少年形象。船姑娘则披绸穿缎,打扮得艳丽无比。她在船舱之中,用绸带将船体系其腰部和肩上,船四周用布围遮挡,绘成波浪。表演时,观众只能从船头隐约看见船姑娘藏于舱中朦胧芳容和露于船底的碎步金莲,产生无限美的遐想。

表演时艄公撑船,船姑娘行船,在由缓渐急的锣鼓声中有划桨、摇橹、顶风浪、穿激流、越险滩等动作,船搁浅时艄公甚至刨沙、推船、腾空、打滚,此时紧锣密鼓,表演进入高潮,气氛异常紧张热烈。船姑娘则和艄公密切配合,让采莲船起伏、颠簸、摇晃、旋转、直至穿梭跑场,船内外演员一样表演得汗流浃背,精彩到极点。

配合彩莲船表演的还有麻婆娘、货郎子等,以滑稽、丑相和机智烘托欢乐气氛,与采莲船的主体表演相映成趣,达到亦庄亦谐的戏剧效果。

彩莲船的表演过后,行船结束,艄公与船姑娘就地摇桨摇船,在锣鼓声中开始表演唱。唱词自编,唱一段,打一段锣鼓,划一转船。

正月十五表演结束后,将船在魏城河边烧掉,谓之“送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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