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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永烈:澳大利亚监狱奇闻

(2007-09-26 10:58:26)
标签:

文学/原创

分类: 叶永烈·人在旅途

叶永烈:澳大利亚监狱奇闻叶永烈:澳大利亚监狱奇闻

叶永烈:澳大利亚监狱奇闻

 

 

一天晚上,来自北京的小伙子小王驾车陪我夜游悉尼,当我问起悉尼的治安情况的时候,他跟我说,悉尼应当说是很安全的城市,即使偶而发生抢劫,也从来是“谋财不害命”。

我问,悉尼的抢劫犯为什么“谋财不害命”?

他说,“谋财”,大不了进监狱罢了,悉尼的监狱很“舒服”,所以抢劫犯大可不必伤害别人的性命。

我感到奇怪,悉尼的监狱怎么会很“舒服”的呢?

小王做了导游多年,到底见多识广。他告诉我,犯人进悉尼监狱的第一件事,就是称体重。刑满后,出狱时也要称一下体重。如果在狱期间,体重减轻 十公斤以上,犯人就可以告狱方“虐待罪”!

小王说,这里充分尊重人权。狱方认为,犯人入狱,失去了自由,这就是对犯人最大的惩罚,而犯人是人,在监狱里,不能在生活上酷待他们,必须尊重犯人的人权。正因为这样,犯人在狱中的生活相当“舒服”。

我问,犯人在狱中的生活,又是怎么“舒服”呢?

小王说,他们在狱中两人住一间房子,那房子里有电视,有卫生间,条件相当好。他们的伙食也不错,每天的菜谱都不一样。另外,在狱中,他们可以享受医疗保险,所以有的犯人的病,倒是因为入狱而治好了!既然监狱的生活条件不错,罪犯并不对监狱存在畏惧感,也就“谋财不害命”了。

小王所说的悉尼监狱的情况,乍一听,仿佛是奇闻,细细一想,其实也很有道理。对于人来说,自由最重要。入狱,就是剥夺犯人的自由权。至于在生活上,在澳大利亚这样富裕的国家,确实大可不必虐待他们。澳大利亚人口少而资源丰富。据联合国估计,即使全体澳大利亚人都不工作,澳大利亚那丰富的资源也够他们生活六百年。

小王的谈话,使我开始关注悉尼的监狱。

我从悉尼歌剧院那里乘船横渡杰克逊海湾的时候,经过一个小岛,小岛的一端矗立着一座古老的碉堡。悉尼的朋友告诉我,那个小岛原本是一座监狱,而那座碉堡便是当年为了监视犯人而建造的。把监狱建在小岛上,为的是防止犯人逃跑。当然,那时候的犯人生活就没有现在那么“舒服”了。

如今,这小岛不再是监狱,由于处于悉尼歌剧院的对面,反而成了悉尼的一个旅游景点。悉尼的一次大型庆祝活动,还以波光闪闪的这个小岛作为舞台,众多大牌明星云集这里,电视台现场直播,热闹非凡,完全荡涤了监狱的阴影。

其实,今日如此繁华的悉尼,当初也是从监狱发展起来的。在十八世纪末,大英帝国各地的监狱人满为患,便把犯人押往海外监狱。1787年,库克船长率领船队登陆悉尼。这里远离英国,而四周又是汪洋大海,于是,悉尼成了大英帝国眼中“最佳”的海外监狱。悉尼开始成为一座城市,是从1788年英国将这里作为流放罪犯的海外监狱开始。在此后的六十年,英国把大批定罪的犯人用海船运到悉尼。至今,在悉尼仍保留着当年的监狱,供游人参观。那时候的监狱,确实是人间地狱,犯人们在狱中从事艰苦的惩罚性的体力劳动。悉尼许多典雅堂皇的建筑,就是在犯人的汗水中诞生。

然而,今日的澳大利亚监狱,大约太强调尊重犯人的人权,放松对犯人的监管,屡遭媒体的曝光。

据澳大利亚《悉尼先驱报》在2006213报道,澳大利亚巴克斯顿地区一名杀人犯竟然被允许出狱八十五次,被准许探望家人、领取驾驶执照,甚至被允许至牙医处拔牙。该杀人犯的“自由权利”引起了当地居民的强烈不满和抗议。

一位记者通过暗访得知,这个未被透露姓名的二十一岁青年由于涉嫌与另外一人一起,杀死一名无辜老妇玛丽·格里宁·兹丹而被定罪。令人无法置信的是,该杀人犯竟然被允许出狱探望他的家人;被允许在拘留所内学习驾车,在当地交通部门考完驾照后,独自去交通部门领取初学者执照。他甚至被允许到牙医处,检查和纠正牙齿。

当地的“犯罪事件受害者支援协会”主席诺艾尔·麦克纳玛拉对此谴责道:“这种人道服务部门的行为简直令人无法接受,也令人无法容忍。这种对囚犯的宽容态度无疑沉重地打击了受害者的家人。”

看来,什么事情都应当适度。澳大利亚监狱尊重犯人的人权是值得肯定的,然而放纵犯人则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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