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關注日本問題。
日本執政黨自民黨在今天(星期二,11月22日)慶祝執政50年之際,正式提交修憲草案,將自衛隊提升為自衛軍。在該草案中,日本自民黨將1947年制定的《和平憲法》第9條「日本不可擁有海、陸、空軍及其他作戰部隊」改為「為了維護和平、國家獨立及國家和人民的安全,應該有軍隊作自衛,並以首相作最高指揮官」,明確把自衛隊升格為「自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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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目前的憲法,是二戰結束後在美國佔領軍策劃下制定的。如果要修改,必須首先得到議會上下兩院各自三分之二多數的支持,由於自民黨議員在日本議會中佔壓倒多數,該修憲草案將肯定在議會中得到通過,日本主要反對黨民主黨對該修憲草案也已經表示支持(然後還要在全民公決中獲得多數,才能正式生效)。
新憲法草案確認日本武裝力量的合法性,並允許他們在國際維和行動中發揮全面作用。
當然,在新憲法草案中,日本官方的和平主義立場將繼續保留,其中一項條款明確表示:「日本人民將永遠不承認戰爭是一個國家至高無上的權利,不承認威脅或使用武力是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
此外,日本時事社報道稱,日本自民黨也尋求將日本防衛廳升級為與其他內閣部門平級的單位。目前日本防衛廳在內閣中的地位要低於外務省或大藏省(等同於財政部)等內閣部門。
(主持人:實際上,自從1947年日本和平憲法生效以來,日本當局就武裝力量的概念進行過幾次「釋法」:先是以自衛名義保持了24萬人的國民自衛隊,後來又進一步釋法,從而使派兵海外參加國際維和等行動言之成理。這次修改憲法完成之後,存在了半個世紀的日本自衛隊這個名字,也許就不再使用了,我們在這裡,要為日本的自衛隊做個備忘錄。)
日本國民自衛隊
(總編輯備忘錄)
1954年,日本海、陸、空自衛隊,以「自衛名義」組建 。
陸上自衛隊現役為18萬人,約佔三軍總兵力的65%。裝備中擁有坦克、裝甲戰車、各種火炮、各種飛機、反坦克導彈發射架、防空導彈發射架、包括世界最先進的防空導彈愛國者發射架。
海上自衛隊建造了一批具有遠洋作戰能力的大型水面艦艇和大型運輸艦船,現役人數4.3萬,擁有各型戰艦近170艘,總噸位40萬噸,其中有驅逐艦、護衛艦、常規動力潛艇、反潛巡邏機、直升機等各種飛機。
航空自衛隊主要由航空兵、防空導彈及雷達警戒部隊組成。實有兵員4.53萬人。航空自衛隊裝備各型飛機上千架。其中有F-15J戰鬥機、F4-EJ戰鬥機、F-1戰鬥機。現有飛行員1800餘人
1991年,海灣戰爭爆發,日本自衛隊的掃雷艇曾開進波斯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