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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丁磊和陈彤,都曾经发表观点,认为BBS和博客其实是差不多的事情。但是,两者还是有着本质不同。BBS依然属于互联网1.0的典型应用,而博客是互联网2.0时代的杀手级应用。
两者的差异还是要回到互联网1.0和互联网2.0的本质区别上。互联网2.0的最根本特点是网民个体成为互联网的主体,是以网民个人为中心。是互联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一次根本性改变。
BBS也是网民个体可以参与,但是与博客不同,博客网页的主权属于博客个人,只要在法律、道德和用户协议的框架之内,博客网页的所有内容、所有读者、所有关系,其主权都是属于博客个人。一切都在于博客个人掌握之中,在于个人的创造和建设。
而BBS的主权依然属于网站,而不属于网友个人。BBS是以话题为中心,博客以个人为中心,可以形成个人内容的积累。
主权的不同归属,就是BBS和博客分别属于互联网1.0和互联网2.0应用的根本。这也是衡量很多应用的核心标准。互联网2.0不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大筐,不是什么都可以往里面装的。
当然1.0的很多应用,1.0的很多公司,都会逐渐融合很多2.0的特性和应用。那么,这时候衡量究竟属于哪一类,关键要看主次之分。以个人为中心的应用是主体,而不是辅助性的,才是2.0.
(摘自:方兴东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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