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盯住那个民政局的女人

(2006-07-09 14:54:27)
昨天晚上看电视,北京9的红绿灯栏目,里边讲6月21号有一个民政局的女人开着本田轿车撞到两个年轻人之后逃逸,被路边的出租车师傅驱车拦下,直到进了交警队,那女人似乎还没清醒过来,对着摄像机摆出一副牛逼轰轰的行政范儿,不明白警察怎么还没把这个犯了杀人罪的女人给拷起来……
很不幸,被这个女人撞到的两个年轻人一人重伤,一人死亡,很不幸,那个死亡的年轻人只有24岁,生前在一家韩国公司上班。
据我从其他朋友那里了解到了进一步消息,这个民政局的女人并没有被抓起来,因为什么?我当然有理由怀疑人际关系作祟。
我怀疑的理由也很简单,第一她酒后驾驶,电视上说她属于醉酒驾车,酒精含量严重超标,这严重违反了交通法,第二,她撞人之后逃逸,是被群众抓回来,在新的交通法颁布之后,酒后驾驶和肇事逃逸都属于严重犯罪,是犯罪啊同志们,杀人罪!为什么不抓起来等着宣判!
在加拿大的时候我曾到london小镇去看望一个朋友,谈到过被车撞到的问题,我们算过一笔帐:如果一个八岁的孩子被撞死,而这个孩子成绩优异,他完全有可能成为未来的总统,他的身体又非常健康,家族当中也没有任何遗传的疾病史,那么他完全可以健康的活到八十岁,所以肇事者理所应当的按照总统的收入和他活到八十岁时的年龄来赔偿……即使是这样,也无法弥补他的亲人们的悲痛,我感到在突如其来的巨大悲剧面前,一切生命之外的东西都不能弥补人们精神上的伤痛。所以这些年我一看到“为了保护集体财产光荣牺牲”之类的新闻标题就抑制不住的恼怒,一切有价值的财务都应该给人的生命开道,因为只有生命是无价的。
这个民政局的女人当然要赔偿,但无论她赔偿了多少钱,对于受伤和已经死亡的那个年轻人的亲属来说,都只是微不足道的补偿,所以除了赔偿,这个女人一定要为她的酒后驾驶以及肇事逃逸付出代价,她应该去坐牢!
让我们盯住那个民政局的女人,如果真有巨大的人际网络让她逍遥法外,没有别的办法了,我们只能记住她的样子,看见一次打一次看见两次打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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