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测试(一)参考答案
(2013-01-26 11: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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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测试(一)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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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具有不确定性,管理者在短时间内无法获取足够的信息来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完美对策。因此,当突发事件后发生后,应急指挥者在有预案支持的前提下,还应该综合考虑大量的事件信息,随机应变,及时调整处置策略。这种在有限时间内临机生成处置方案的应急处置方式就是应急决策。
教育领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发生在各级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机构),指向学校学生、教职工、学校本身、国家或者社会,已经危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学校甚至社会的安全稳定,并继续或可能继续扩大上述突发事件的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涉及的领域广泛,从技术的角度很难以统一的定量标准进行精确的分级。例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根据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大小,将地质灾害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级别;《森林防火条例》将森林大火分为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特大森林火灾四级;《地震灾情上报暂行规定》将地震灾情分为一般破坏性、中等破坏性、严重破坏性和特大破坏性四类”。其中,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地震三种突发事件同属自然灾害,但人们对何为“重大”难以用统一、精确的标准进行规范,更不能彼此进行比较。
应急物资的储备方式有实物储备、市场储备、生产能力和技术储备。
中国应急管理的政策体系包括应急预案、应急体制、应急法制。
国外应急管理体系对中国的启示:
为了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多年来,中国政府已经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的若干规定,特别是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我们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的建设指明了方向。然而,要让预案深入人心,并转化为能够随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行动,美国、加拿大、意大利的应急管理对中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的建设和完善都有重要的启示:
(一)高度统一的指挥系统是应急管理的重要基础
当代社会信息瞬息万变,情况错综复杂,随之伴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往往会突如其来,猝不及防,从而使得任何一个部门,有时甚至是一级政府,即使水平再高,能力再强,也难以单独应对大规模的突发公共事件(如印度洋海啸),为此有必要建立一种“统分结合”的机制:即平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职责,确保其“守土有责”;战时必须形成资源统一配置、部门统一协调、力量统一指挥的快速应对机制。反观中国目前的现状,各系统、各部门各自为政的力量较强,政府统一指挥协调的机制相对较弱,关键是缺少一个快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载体和指挥平台。因此有必要在省一级政府和一些大中城市率先建立公共危机应急指挥中心,同时逐步尝试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协同体系,便于统一配置资源,协调各种关系,提高应对效率。例如,中国南宁、深圳、广州、等市率先成立的“城市应急联动中心”,北京、广州、深圳、杭州、成都等地分别开始建设应急联动系统,尝试利用数字化和网络化的集成技术,将110、119、122甚至12345等各种资源连为一体,在建立跨警种、跨地区的应急指挥体系上作了有益探索。上海市于2004年年底启用的“市应急联动中心”,不仅已将110、119和122三台合一,而且拟将120并入此系统。这个又名为“110指挥中心”的机构,被国际刑警组织认为是世界16大城市应急指挥中心最大的一个,且已被正式定为直属于市政府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这些举措显然都借鉴了国际上的一些有效经验和做法。
(二)快速救援的机制建设是应急管理的关键环节
一要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努力把预案文本转化为人们的主动责任意识,这是机制形成的重要前提。2006年以来,中国各地基本上完成了围绕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各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这是各地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一切应急工作的基础。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通过宣传教育,让预案深入人心,并转化为能够随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实际行动,防止预案一经通过便被束之高阁或突发公共事件临头才“临阵磨刀”的倾向。另外,由于预案在形式上是一种静态的书面文本,而突发公共事件却往往处于瞬息多变的动态变化之中,因此预案再详尽周全也难以预见一切、包罗万象,有一定的时滞性。而且体系纷繁,容量较大,一时难以迅速全面地予以把握。因此有必要在继续“强化”、“深化”研究并逐步完善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分化”、“简化”,如可以预案为纲领文本,通过印发解读简本、开发软件、设置电子触摸显示屏、制订解释性办法等多种方式,使之深入浅出,使人简便易行,让静态物质尽快转化为动态机制。
二要着力关注静态预案和动态突发公共事件之间的“时延”矛盾,以灵活循环的动态机制来弥补静态预案的不足,真正让机制(而不仅仅是预案和人)发挥作用。具体方法有:动态示警:即以媒体、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布突发公共事件动态和处置方法,如美国9.11事件中反映最快、对人们帮助最大的是政府门户网;在地震多发国日本,一有震感人们的第一反应便是打开电视了解震情;缺陷弥补:即联动体系链中某个环节若出现问题,运行机制能及时反应,并采取其他手段迅速替代。如芝加哥等地都建有备用视频指挥中心以防不测;损毁复原:即主要体系如受损甚至瘫痪,整体预设机制能自动生成并发挥作用。在2003年“8.14美加大停电事件”中,美国东北部大部分地区电力几乎被全面切断长达30个小时,指挥体系本身也受到重大影响。由于9.11后联邦政府所建的应急指挥体系已充分考虑到上述因素,因而确保其“动脉”即使被切断,“中枢神经”仍能发挥作用,相应的损失也被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要针对目前各自为政、相对分散而各级指挥中心一时又难以健全的状况,通过定期合成演练、定时定点抽测等方式,检验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联动能力,以增强协同意识,强化指挥权威,提高整体水平。同时还可逐步探索建立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的评价体系,定期对其监测预警、指挥控制、救援保障等能力指标进行考核,对所在地当年的突发公共事件指数进行测评,“突发公共事件指数”一般是当地当年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次数、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额等指标与此前若干年平均数比值基础上的加权平均数),使突发公共事件真正成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警钟长鸣的责任意识,成为持之以恒的工作常态,成为能在任何情况下以动制动、以变应变的长效机制。
(三)理性的国民危机意识是应急管理的根本保证
理性的国民危机意识是构建在完备的法律框架的基础上的,而法律的框架应该是构筑危机管理体系的前提。因此,需要法律规定:有法定权力的指挥、协调机构,有明确的责任和有效的权力的执法机构,有在不同规定范围内的信息分享和沟通等。同时,也要对不同的组织职能、运作方式、管理权威进行定期的法律适用性的评价,以保证管理活动的有效性,使整个危机管理工作都处于法律的框架中,依法指挥、协调、运作、管理。尽管在新的世纪,越来越多的非自然的突发公共事件给监测、预防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但是,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管理,已经从反射式的反应模式,到以注重预防、充分准备、反应迅速、应对协调的综合系统模式。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或缓解,将是现代危机管理的一个趋势。20世纪以来,自然、人为突发公共事件频繁发生。灾害、疾病、战争、恐怖主义、网络犯罪等不断给人类社会的发展、稳定造成巨大的影响,突发公共事件涉及、影响到全社会的方方面面,危机管理要靠全社会的力量,因此,全社会要有危机意识,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各级政府组织、各种社会组织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要克服慌乱,沉着有序地应对。
现代突发公共事件一般具有这样几个特征:隐性因素多于显性因素,离散性因素多于集中性因素,不确定因素多于确定性因素,预测性因素多于现实性因素。只要我们还不能准确预知和控制所有无序因素的产生和演进,突发公共事件就是不可避免的。而现实中最先接触突发公共事件并受其伤害的往往是社会公众,特别是一旦发生类似印度洋海啸这样大规模的突发性公共危机,政府、军队甚至国际社会的力量再强也有限度,施救的速度再快也有时滞,所以首先而且最重要的是要培养公众自身的危机意识和自救能力,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有针对性的培训方式和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真正让全社会来共同关注、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因此,国民危机意识的强弱直接关系到政府危机管理的效果,理性的国民危机意识是一种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应急管理的根本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