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参加中央电视台《对话》(2007年1月14日晚22:05 分CCTV-2播出)节目关于集资建房的节目,对我早些时候认为集资建房可行小的观点得到进一步的明确。
首先,温州的集资建房并不是一种完全非赢利的建房方式。如果这种集资建房不是非赢利的,那么应该与集资建房的本质不同了,如果这种建房方式发展,它可能成为另外一种房地产开发模式。很简单,从拿地的主体、管理建房的主体来看,并非完全是集资建房者集体自由自愿的行为,完全是集资者自己推荐人来做,反之是先有人先有组织在做。为什么大家会涌入,一则看到算出的房价低,二则有人看到了这可以是一种新投资机会。如果说集资建朝这个方向走,其意义尽失(即如何帮助弱势民众解决住房的宗旨相去很远)。
其次,这种集资建房没有根本上能够保护对集资者的利益的机机会制与法律。因为,建房是一个种周期性长、技术要求高、资金密集、风险高的经济活动,如果没有一个绝对的利益保障机制与法律,其中任何一个小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让集资者受到大的损失。温洲地区经常出现的标会圈钱出逃的现象,就是一种明证。
还有,即使这种活动能够偶然有一二项目成功,但也不能够保证这种集资建房能够真正解决绝大多数民众的住房条件问题,因为这种行为在市场经济发达与法律体系健全的国家都中所占都比例十分小,不到10%,而且在这些国家土地是私有,购买土地都十分便利,他们的集资建房往往都是一两家进行,而不会成为一种大众化的市场模式。
第三,这种集资建房的非市场化、非专业分工,可能出现,但如果以此为主导模式来解决大众的住房问题可能是一种误导,从而使得广大民众住房解决更是遥遥无期。国内绝大多数民众的住房问题就得政府以明确的政策并用硬约束的方式来保证国内房地产市场发展宗旨就是生产绝大多数民众有支付能力的住房,政府通过信贷、税收优惠,住房货币化补贴,调整房价让国内绝大多数民众有能力进入房地产市场。这才是国内绝大多数民众解决住房条件的根本之道。这就是我做节目时想到几点。下面有中央电视台的节目内容与收看时间。大家不妨看看,并作一些思考。
11月15日下午,温州市个人集资建房组织委托的房地产开发商以1.0458亿元,竞买到温州龙湾区蒲州街道“江前三产安置地块”(30亩),这是我国个人集资建房首例成功拍得土地的项目。如果不出意外,该项目将于5个月后正式破土动工。温州自建房活动仿佛在突然间,突破了所有带着自建房梦的人认为最困难的环节:拿地
在房地产行业,与近年来开发商赚取暴利广遭诟病不同,个人集资建房不以赢利为目的,这种合作互助共圆住房梦想的解决之道,从其酝酿伊始,就受到社会中低收入阶层的期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被誉为“平民地产”模式。不过,由于受资金筹集、拿地以及传统房地产开发体制等方面的制约,在赵之前,个人集资建房一直停留在“纸上谈兵”阶段。
地是拿到了,乐观之余,人们也不禁担忧,个人合作建房无疑将面对房地产商的集体“围攻”,还要抵御政策变动和市场变化带来的风险。处于风口浪尖的温州个人合作建房能走到最后吗?这次自建房的破冰行动将会给中国的房地产带来哪些改变?
个人合作建房能否抑制当下居高不下的房价?它究竟是带给我们福音还是为我们建立了一座“空中楼阁”?
2007年1月14日晚22:05温州市个人集资建房组织者赵智强、SOU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个人集资建房第一人”于凌罡、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个人集资建房发起人将在《对话》现场展开辩论。
2007年1月14日晚22:05 分CCTV-2播出。敬请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