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李想的日记 |
社会在鼓励我们做英雄还是做烈士?
下班回家躺沙发,打开电视看八卦。一般情况我在等晚饭之前就这样,也算是休息一下。还没有找到探索发现,屏幕上闪出一个主持人,铿锵有力又悬念百出的在讲述百姓英雄。回来的路上也看到加油站有红色横幅在选举的士英雄。
的确,我们的社会应该鼓励见义勇为,我们也需要英雄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好像不行,刀一般都是歹徒手里捏着的,那叫凶器;要不是歹徒拿着,拿就是管制刀具。所以,英雄就不能拔刀相助,只能徒手相助。
徒手相助一般不太容易制服拔刀相向的,这样的故事似乎很多。
今天电视上正在演义的也是这样的一位英雄,拦住歹徒后,歹徒穷途末路,于是拔刀相向,英雄挺身上前,结果前胸中刀,中刀后英雄仍然抓住歹徒不放手,歹徒又在他身上继续刺了几刀,英雄于是松手,歹徒趁势逃脱。
然后,英雄仍然挣扎着继续追歹徒,直到血流满地、不支倒地。最后送到医院虽经抢救,还是撒手人寰。接着是妻子的眼泪,牙牙学语的女儿的镜头,让人目不忍睹。
类似的故事好像很多,英雄都是中刀中枪后明知无法抓住歹徒仍然舍命一搏,就算倒地仍旧试图抓歹徒。这的确悲壮,的确感人,可是,难道我们真的都应该这样做英雄吗?英雄的父母妻儿,就这样希望他做英雄吗?
我们从小被号召向那些成了烈士的英雄学习,而对那些没有成为烈士的英雄学习的似乎不够。结果学来学去,碰到做英雄的时候,不留神就做了烈士了。
不要再为了所谓的什么什么精神,造成无数英雄身后的悲剧了,我们的确需要英雄,但是我们希望少一些烈士。是的,少一些,再少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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