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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评论】艾滋病毒携带者恶意献血???

(2005-05-25 15:57:32)
分类: 笔做利箭网为弓
【我的评论】艾滋病毒携带者恶意献血???《艾滋病毒携带者恶意献血却无从查找》
作者:张星  来源:现代快报  时间:2004.06.14
   
    今天是第一个“世界献血日”,主题为“献血,赠送生命的礼物。谢谢你们。”有关专家说,在输血后染上传染病的风险依然存在的现实下,固定而定期的无偿献血者是最理想的血源。


  据有关人士介绍,从1996年开始,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从街头献血者中就不断发现艾滋病 
感染者,到目前为止共发现了10余例。其中一名献血者在南京献过血被查出是艾滋病感染者后,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上报到了江苏省疾控中心,省疾控的专家发现同样一个人也在徐州献过血,后来又在省内其他城市发现了此人献血,专家估计,这名感染者可能是恶意献血。由于此人并不是固定的无偿献血者,所以很难发现其真实身份。

  据介绍,近来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对7名固定的无偿献血者的血液使用情况进行了追踪调查,发现前些年使用这7名献血者血液的病人情况很好,没有出现感染丙肝等传染疾病的现象。

  有关专家说,血站采血时,乙肝、丙肝、艾滋病和梅毒是必须检测的四项内容;但是限于检测技术水平,有些处在“窗口期”的带病血液还是会漏掉。目前,乙肝的漏检率为1/150万,丙肝的漏检率为1/30万~1/60万,艾滋病的漏检率为1/100万。因此经过多次检测证明血液安全的固定无偿献血者,是目前最理想的血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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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说艾滋恶意献血者无从查找? 》

  如果一个流窜杀人犯在多个城市间流动杀人,并为公安机关掌握其杀人特点和行踪,相信这个案犯必定行之不远,很快被抓获。因为大家知道,这个流窜杀人犯具有对社会重大的危害性,只有将其早日抓获归案并绳之以法,社会才能安定,人们才能得到安宁。

  公安部门对此类重大案件也是非常重视,一旦发现苗头总是倾尽全力,力争早日破案,给人民一个交待。

  同样,流窜恶意献血的艾滋病患者具有同样的社会危害性。带有病毒的他(她)也在杀人,不过借助的是其特有的“凶器”――艾滋病病毒,这种凶器致死率极高,掠夺性极强,当索然无辜的受血者受到“毒血”的感染不幸中招,不光要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而且为了治疗这个疾病个人、家庭和社会将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一些家庭为此而倾家荡产。这些恶意的献血者实际上就是名符其实的杀人犯,他们的恶意行为在一地被登记后,无法再在当地作恶,就流窜到其他城市继续恶意献血,变相杀人,为害社会。他们就是流窜杀人犯,公安部门应该介入调查,并象对待流窜杀人犯一样将其捉拿归案并绳之以法。

  令人感到难以理解的是,江苏省疾病控制中心为何不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采取措施呢?仅仅以“此人是非固定的无偿献血者,很难发现真实身份”无从查找为由不予深究,而让其继续为恶社会?

评论人:武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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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中有这样一句话,来说明如何发现恶意献血的艾滋病感染者的:”其中一名献血者在南京献过血被查出是艾滋病感染者后,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上报到了江苏省疾控中心,省疾控的专家发现同样一个人也在徐州献过血,后来又在省内其他城市发现了此人献血,专家估计,这名感染者可能是恶意献血。由于此人并不是固定的无偿献血者,所以很难发现其真实身份。“

我就不明白了,这位专家是凭什么做出判断说是恶意献血?感染艾滋病与恶意是否构成直接因果联系,只是凭借多次献血就能肯定吗?动机也能在实验室检测出来啊,真是神奇!是的,我们知道他多次献血,而且不在同一个地方,这又能说明什么哪?这只不过是一个卖血者的特点而已。看看对卖血者做的流行病学研究就很清楚了。至少,能够轻易说这样的话,就不配被称为专家。——只要叫血站,都有层层的检测措施,可以说是铜墙铁壁,你怕啊?
以我看来,这不过是一个卖血者而已。那卖血者为什么去无偿献血?这逻辑上说不通啊。无偿献血只是名字而已,献血的人还是能够得到一些物质奖励或者金钱奖励的。真的有的人为了这么一点东西去献血吗?有人肯定奇怪了。如果不是穷,他怎么又会去卖血哪?

至于楼上的评论,我也不想再评论了。不过我倒是想起了一个笑话,一个有钱人看到一个乞丐在饥寒交迫中哆嗦,就问手下,他为什么哆嗦啊?手下说,他太冷了。有钱人就说,啊,难道哆嗦就不冷了吗?

希望世界越来越明白,你我越来越实在。
评论人:李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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