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杂志有一种说法叫:装嫩族。说的是三十到四十左右的一群人,年纪不算小,仍然爱穿球鞋,泡夜店。大概说的就是我们这一群人。
我们这群,到了这个年纪,不愁吃喝,没有生存压力,最大的问题来自家里,个人问题。父母偶发的逼婚还可以充耳不闻,爷爷奶奶辈的逼婚要孙,就躲不过去了。
今天,本博登征婚启事,为我一个男闺蜜。欢迎相亲。
此人,男,30岁左右,有过一次婚史,和他在上海戏剧学院的同学。
职业:编剧,职业编剧。写过很多中央台的大戏……
身高:至少一米七六。
肤色:黄偏白。
头发:短,黑,小小染过。
胖瘦适中。脸偏圆。长的不错。
业余爱好:踢球,(前几天刚被人把眼睛差点给踢瞎了)
性格:很好。最近据说特别爱说话……
好难啊,正儿八经的征婚……
这件事可真不是开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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