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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题

(2005-11-19 13:55:33)

    昨日参加LV的活动,某报一位摄影记者的拍照方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看似左顾右盼,相机却一直在胸部以下的位置狂闪,被人问之为何这样拍,答曰,这样拍的自然。令我的脑子里浮现出如下三个画面:

 

画面1:耍小聪明不守规矩的我。在西班牙的一个现代艺术博物馆,那里不让拍照,但是很多作品很好看,于是我把相机挂在胸前,光圈速度调好,偶尔偷按一下。没敢开闪光——原因不言而喻。

 

画面2:拍《我的美丽乡愁》的时候,有日出发,我和陈晓东、刘璇坐在一辆车上,就在车门快要关闭的一刹那,突然窜上来一个人影,在面对着陈晓东同志30厘米的位置一通狂拍,照相机在那一刹那给我留下的印象是:机关枪。那时正值陈晓东同志和香港一位姓张的小姐各种传闻迅猛,于是,在广州的郊区,某香港报记者设下了埋伏,于是,出现了上述的场景。陈晓东同志脸崩的很紧,目光望向窗外,事情发生的突然,车上坐得所有人都没反映过来,大约6秒钟之后,他的经纪人出面阻拦,把那人赶下了车。我只能说,陈晓东同志要么是身经百战,要么是个极有修养的同志。等我从整个事情(虽然只有几秒)中反应过来的时候——用什么词好呢?应该说,很生气,甚至很愤怒,并且有一点后悔,觉得当时自己应该立刻起身把这个无理的、端着枪的人从车上踢下去。也许这样想有一点幼稚,但当时确实为自己没有这样做而后悔了好几天,同时觉得,在香港当个演员挺难的。

 

画面3:这个画面好像有点挨不上边,但是也要说出来。就是:动物世界。

 

    最近参加类似的活动很多,见到的人多了,不免千奇百怪。我这样说没有想抬高或贬低谁的意思,每个人做一件事情都会有自己的原因和理由,只要别让别人觉得太不舒服就好。当然,就是让人不舒服了通常也不会怎样,尤其是对于服务和娱乐大家为己任的我们(俗称:公众人物)来说,应该尽量……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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