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国证券报在B叠头版左中上位置报道的这则消息,标题是“美国银行增持建行60亿H股”。当日头版也没有在导读中出现,相对中性报道。
今天上海证券报头版报道了此则消息,“美国银行增持60亿股建行H股”(主题),副题为持股比例将提升至约10。75%。相对强调此消息。
今天证券时报的报道是这样的,“美国银行拟增持建行60亿H股”(主题),副题为“以每股约2。42港元从汇金公司购买,计划于6月5日完成交割”。头版位置,相对强调。
今天证券日报在D2版相当于二条的位置报道,标题为“美国银行行权购买60亿建行H股”。
其实主要网站也基本上是把“美国银行增持建行60亿H股”说法沾在网上。
先来看看建行的公告原文是怎么说的:
“中国建设银行27日发布公告称,该行日前收到美国银行通知,美国银行将根据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5年6月17日签订的《股份及期权认购协议》行使认购期权,以每股约港币2.42元的行权价格从汇金公司购买60亿股建行H股,并计划于2008年6月5日完成相关的股份交割。
此次行权后,汇金公司直接持有和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建银投资间接持有的建行H股股份约占建行已发行股份的65.40%;而美国银行对建行持股比例也将因此由之前的约8.5%提升至约10.75%。
美国银行此次行权购入的60亿股,未经建行书面同意,在2011年8月29日之前不得转让。”
如果说增持说有对的成份的话,我个人只能这样理解,美国银行拥有的建行H股股份是多了,这是没错的;但一般说“增持”,更多的是讲从二级市场上直接购买。但美国银行此次只是从汇金手中按相关协议提高自己的持股比例,而且价格也不是市场价格,所以用“美国银行增持建行60亿H股”说法,有点容易误导投资者。
如果标题改为“美国银行增持建行H股股份”说法应该问题不大,如果加上一个副题,以2。42港元价格行权购买60亿。这样可能更为准确。
我在此强调的是股权或股份的增持,而这样就不会有误导成份。
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相关资料:美国银行是在2005年6月建行重组时成为其战略投资股东的。通过约30亿美元的出资,美国银行获得了建行约8.5%的股权,以及一项以优惠价格将持股比例提至19.9%的选择权。不过根据3年的禁售期条款,最早在2008年10月份之前,未经建行书面同意美国银行都不得转让所持建行股权。而建行的另一战略股东淡马锡的禁售期则只有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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