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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单喜欢这无用的

(2006-05-09 14:19:57)

 

单单喜欢这无用的

 第一次接触艺术这个概念,应该在五岁以前。表哥是学油画,特别喜欢我小时候的涂鸦。等到我大了后,他发出“伤仲永”般的感叹:怎么感觉全然不对了,难道是上学害了你么?后来从《小王子》的故事中,了解到每个孩子都曾是艺术家,每个大人都会忘记自己曾是孩子。这大概是人生最悲哀的事情。

 

一回,表哥拿着一本连环画报翻看着,津津有味的样子,吸引了我。(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很流行的这样的画刊,记得有本叫《富春江》的,我格外喜欢。)凑了脑袋过去看,画的故事是以泰戈尔的诗歌为蓝本的:一个青年到了天堂,人们总在忙忙碌碌,劳作着,收获着,而他终日游手好闲,没事,就写写诗,在烧好的陶器上作作画,要不就弹弹竖琴,唱唱歌。人们看到他这样,就称他为无用的人。

 

表哥狡黠对我一笑:我的理想就是当无用的人。这无用的事情是艺术,这无用的人儿是艺术家。那时,我们班同学的理想都是科学家、解放军、老师什么的,至少也得当个售货员吧,但都比不得表哥要当的无用的人,深深地吸引着我。

 

长大后,住在内心的小孩,不知道是沉睡了,还是溜走了,反正我没有当成艺术家,但内心固执地喜欢一切无用的人和事。最喜欢的名言是: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尊敬的艺术家是:只有作品,没有江湖,只有个人,没有圈子。  

读书后,必定要行走阅人的。每到一个国家,一座城市,它的美术馆,是必去的地方。然而生活的艺术,是长大后慢慢领略的——看八月巧云,听清风入松,把玩白瓷青花的杯盏、古朴细腻的木雕漆盒、繁花似锦的织物、做工精巧的服饰……乃至欣赏巨大的建筑物,流连和自然完美融合的乡间小镇,迷失在具有蓬勃活力、多元文化交汇的国际都会里。

 

艺术是盛世的事情,只有天堂一般的地方,才可以诞生,只有天堂般宁静纯净的心境,才可以创造。而艺术的奇妙就在它的模糊处,无法说伦勃朗的画作比原始山洞的壁画技法更高,也无法说西洋画就比中国画高明。艺术,只能说喜欢或不喜欢,无法评价。

 

也许你要厌倦这种调子了,会说:感觉上很泛艺术论。但用足心力,不是说说而已,做来艰难:既要宁静淡泊,也要长袖善舞;既要心地纯良,也要欲望暗涌;既要平和敦厚,也要灵感丰沛;既要杜绝名利,也要自信满满。好的艺术品绝不取悦于人,但首先得取悦、感动自己。如同情不知何时起,创作也是鬼使神差的,其过程苦乐掺半,有时这苦比乐更迷人。完成后的感觉,自然是离苦得乐!

 

本期专题关注花嫁了商业的现代艺术,它的低门槛,它的先天不足,它的哗众取宠,它的超高产量,它的对传统的无情颠覆,它一切的一切,现在看上去挺美,繁华喧嚣,不可一世,但终要像殿堂级作品一样,经过大浪淘沙,看看百年后,千年后,还有谁能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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